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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和收费拨测情况的通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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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电管函〔2009〕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持续提高电信服务水平,促进电信业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发现、提醒、通报、处理、跟踪”的收费监管机制,2009年6月10日至12日,部电信管理局组织部分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单位,对部分增值业务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拨测检查,现通报如下:

  本季度拨测对142家增值电信企业的372项增值业务的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所抽查的业务99%收费正常,整体情况良好,但仍有3家增值企业存在未提供服务却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我部已请相关基础电信企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实、认定和处理(详见附件)。下一步,我部将密切关注各界反应,继续加强对电信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290号)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服务和消费关系,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09年二季度拨测检查发现存在收费问题的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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