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文 件
教 育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国资先组发[200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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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保持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国资委党委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中央企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今年上半年,有70户中央企业总部及部分所属企业在第一批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起,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所有中央企业及下属企业都要在第二批开展。为确保第二批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起步,顺利推进,现就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
第二批中央企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第一批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等方面基本一致。各企业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委组织〔2005〕1号)等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和第一批的工作经验,深刻领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提前掌握政策原则,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早进入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状态。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读本》,可提前联系购买发给党员。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编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文件汇编》、《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材料,可供各中央企业学习时参考。
二、深入细致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在2004年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企业近年来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进行调研,结合本企业特点,分层次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状况;摸清本企业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底数,包括工作调动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待岗、下岗的党员和在国(境)外党员的底数,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要逐一加以落实。调离本企业而没有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对一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加强管理,要求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6月底前,对本企业每个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联系方式等都要登记造册。同时,要多方面了解本企业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反映,听取他们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党组织和生活困难的党员,及早帮助他们解决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面临的困难。把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和职工群众正确对待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采取相应措施,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对生活困难的党员要给予必要的帮助。
三、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是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体,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组织保证。各企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支部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那些软弱涣散、无力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尽早进行整顿;对党组织不健全的,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对领导班子不健全的要及时进行充实;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不能担负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调整。
四、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党委(党组)全面负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委(党组)书记要担任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保证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要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请于6月20日前报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筹备成立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
根据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中央企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把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正确方向,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国资委党委将向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在京中央企业派出督导组,向在京外的中央企业派出巡回检查组。同时,各中央企业也要向党组织关系在总部的二级企业派出督导组,向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二级企业派出巡回检查组。各中央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派往二级企业的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的组建工作。
关于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的职责和任务,已经在《国资委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中央企业、直属单位督导组的通知》(国资先组发〔2005〕2号)、《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党的关系在外地的所属企业派出巡回检查组的通知》(国资先组发〔2005〕10号)中明确,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
国资委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派往中央企业督导组的成员进行培训。各中央企业也要做好对本企业党委(党组)派出的督导组成员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制定实施方案(草案)和准备动员大会
要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领导班子和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具体日程安排。实施方案(草案)应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京中央企业的实施方案经督导组同意后,报国资委党委审批;京外中央企业的实施方案经国资委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地方党委审批。
要做好动员大会准备工作。认真组织起草党委(党组)书记的动员报告,初稿应在6月底前完成。动员报告既要符合中央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又要切合本企业的实际。动员报告一般应印发给与会代表,会场布置应庄严隆重。
第二批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既有总部机关,也有所属二级、三级企业,层次多,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做好准备工作十分重要。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第二批中央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局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准备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