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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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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能力,现就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出色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为中心,以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监管水平为着力点,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推动学习型机关的建设。

  国资委担负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任,所面临的工作极具探索性、挑战性和艰巨性,对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认识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做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学用相长的模范。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通过理论武装和学习型机关的建设,逐步使机关干部的素质实现由高学历向高能力跨越,由单一能力向复合能力迈进,进一步提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依法监管的水平。

  (一)自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在思想认识上和具体行动中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同时,学会并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过学习,了解、熟悉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市场经济的规律,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特别是善于从国家改革发展的全局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和掌握与国资委职能特别是与自己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注重学习和掌握经济学、经济法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监管、企业党建等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金融、证券、股票、保险等基本知识及财政、物价、税收体系等。对于与本职岗位密切相关的知识,从理论知识到实际经验,从国内的最前沿到国外的新发展,都应力求熟悉和掌握。通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

  三、实施的步骤、方法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是国资委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制定规划,采取多种形式, 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规划

  根据国资委的职能和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从提升干部

  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出发,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

  人职能对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的要求,制定政治理论学习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对机关干部的学习需求进

  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职能配置和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文化素质的需要,制定国资委机关干部专业知识学习和学历教育3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3.按照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和学历教育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厅局、处室,每个同志都要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增强学习的自决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

  (二)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循序渐进加以推进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解决履行出资人职责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1.中心组的学习以委党委班子为龙头,以厅局级班子为重点,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其中,委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为重点,对直属机关的理论学习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各厅局中心组的学习以出色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能,推动具体工作,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切实发挥好对处室和全体干部学习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2.通过党校、行政学院等途径,争取三年内把直属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轮训一遍;每年对直属机关厅局级以上干部或主要班子成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对机关处以下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每月举办一次专业知识讲座;每周安排半天自学或集中学习;提倡每天每人至少挤出半小时用来自学。

  3.各单位要继续支持和鼓励本单位干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尽可能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帮助。

  4.以创建学习型支部为载体,在处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321”活动,即每人每年业余时间至少研读三本书,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研究两个问题,处级干部向所在支部、局级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一篇论文。通过学习,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设成为党员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

  5.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学习体会、调研报告,通过学习成果发布、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学习研究》作为展示机关干部学习成果的平台,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加信息量,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创新意识,多登载立意新、内容实、有价值的文章,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每年精选部分优秀的学习成果,编辑印发《国资委年度优秀理论研究成果汇编》。

  为提高学习的效果,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把统一部署、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相结合;全面领会精神与联系实际分专题深入思考相结合;按计划分散学习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岗学习与脱产集中培训,出国、出境考察相结合;外请专家学者讲课与组织委内的同志讲课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向实践学习、向企业学习、向他人学习相结合;在岗位边干边学与深入基层调研、下派锻炼相结合。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论武装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在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抓好落实。建立国资委机关理论武装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机关协调会议制度,具体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协调会议协商解决。协调会议由机关党委、人事局、办公厅、党建工作局、宣传工作局、群众工作局、培训中心有关领导参加,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牵头,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人事局长具体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国资委党员领导干部

  集中理论培训制度;委党委和各厅局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报告制度;学习计划的督促检查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前进党校或行政学院培训制度;述职必述学、考核必考学、评比必评学制度等。

  (三)完善学习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由机关党委、人事局牵头,对各厅局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基本内容包括:学习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班子的学习成果及运用情况等。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品学兼优、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同时,把对党员干部学习的考核结果与评先推优、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五)学习培训的经费要予以保证。干部每年正常的学习培训经费,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保证。大规模的学习培训,直属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专项预算,列入委机关年度预算计划,专款专用。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职能和任务,周密计划、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精心组织、逐步推进,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扩大覆盖面、参与面、受益面,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由自我教育、自我学习,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发展,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思路开阔,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俱强的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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