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1-20
打印

研究[2009]1号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现将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9]2号)转发给你们。需要申报的单位,请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申报,于2009年3月12日前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璟平
  电话:(010)63193072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9]2号)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各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30号》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六、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九、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十一、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国家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十二、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部。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
                                  2009年1月6日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