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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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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发〔2007〕92号)2007-09-12

 

各市(地)人事局、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人发[2007]70号文件精神,现就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水平能力测试

     (一)测试范围:今年申报正、副高级任职资格,全部采取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实行直聘的单位除外)。测试合格方可参加评审。

     (二)测试报名时间、地点:7月25日—7月27日(8:30—11:30 ,13:30—16:30);省卫生厅国际交流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联系电话:0451-85971114、85971181、85971010

     联系人:杨宇宏、王  越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8月9日—10日;省卫生厅国际交流培训中心一楼大厅。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8月20日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五)合格成绩单发放时间、地点:9月10日—11日;省卫生厅国际交流培训中心一楼大厅。

     (六)测试方式、内容及成绩使用办法:水平能力测试仍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测试时间为2小时;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理论和综合实践能力;测试达到本学科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颁发合格成绩单,成绩当年有效。

     (七)测试报名所需材料:

     1、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一份;

     2、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3、有效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中医学徒批件等;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三张。

     (八)测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35元(其中报名费15元,测试考务费20元)。

     二、任职资格评审

     (一)今年任职资格评审,按新的《评审标准》执行(黑人发[2007]72号文件)。

     (二)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9月24日—28日;省卫生厅国际交流培训中心二楼材料组。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问题:

     1、学历要求: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除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含城市社区)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从事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允许具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人员申报外,其它均必须具备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或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之前。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从事医学辅助技术、护理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允许破格申报副主任技师或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申报时,需填写《学历破格申请表》一式三份(评委会、主管部门、单位各一份)。

     2、外语、计算机要求:除符合黑人发[2007]49号、50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其它申报人员要求外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或省内通用标准,计算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成绩。免试人员需出具各类原始证书、单位正式证明材料、《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等材料。

     3、执业资格要求: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护理专业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4、支农工作要求:市(地)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中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任职期间必须完成支农工作一年。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今年要求完成支农工作累计6个月。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城市支农工作考核手册》,并签署县、市二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

     5、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促进知识更新,鼓励和提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依照卫科教发[2000]477号及黑卫科[2000]195号文件,今后将逐渐扩大对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范围,并且按年度每年递增25学分。从今年开始,首先对省直单位申报正、副高人员,要求继续教育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

     6、对于长期从事社区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及论文、业绩成果可放宽到相关专业范畴。

     7、今年必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新版B5《评审表》,不得复印和改版,否则不予接收。对于《评审表》中所列款项要详细填写:“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栏内,要准确标明作者名次;“任现职后年度考核情况”栏内,要有申报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要对申报者填写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推荐理由及推荐职务名称,并如实填写基层推荐票数。

     8、由主管部门统一填报《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一式二份。

     9、按照黑价联字[2006]45号文件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300元。

 

     附件:1、材料目录表

              2、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3、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申报学科参照表

              4、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5、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6、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7、高级评审材料上报及领取时间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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