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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 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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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发[2005]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节约型社会
  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这是关系国家安全、人民福祉和民族兴衰的重大战略决策。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依赖性高,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的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主要矿产新增探明储量增长远低于耗竭速度,有些矿产储量已近枯竭,水资源极度紧缺且继续衰竭,人均耕地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今后我省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通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方案,开展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科技宣传周、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矿法宣传日等活动,使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教育公众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要组织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学校、社区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转变公众消费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辟专栏,宣传国家和我省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发布资源节约信息,公示资源利用现状,分析资源紧缺的原因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宣传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交流地区间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弘扬先进典型经验,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节约活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行政机关带头做起。要结合实际,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约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校园、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工程、节约型城镇、节约型个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活动遍及到生产、消费、服务和居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在全省掀起一个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高潮。
  三、结合实际,抓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
  要把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五个重点任务与解决当前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当前的工作重点是: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抓紧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突出抓好炼焦、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推广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继续推广甲醇汽车。推动新建住宅、公共建筑节能和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确保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实施建筑节能65%的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工作,大力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与供热制冷方式改革。推广节能环保型空调、冰箱等家电产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和全社会推广采用节能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工程。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改革。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大力推进电力、冶金、焦化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限制高耗水行业的发展,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快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严格采矿对水资源破坏影响的论证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和岩溶大泉的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大力节约包装材料,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和用品等过度包装问题。大力推广散装水泥。
  (四)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坚持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用地控制指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土地使用准入制度。减少煤矸石、尾矿等废物占用土地,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严格限制毁田烧砖,推行墙体材料革新,扩大“禁实”范围。坚持矿产储量规模与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相适应的原则,严禁大矿小开,破坏、浪费矿产资源,加强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全面实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于实际回采率低于核定回采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计算的回采率系数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搞好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提升煤炭资源整体开发利用水平。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努力实现煤矸石、粉煤灰、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冶金废渣、煤层气等大宗废弃物的排、用平衡为目标,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农膜、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促进产业转型、重化工业集中地区的调整和改造,培养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型企业、示范园区。
  四、明确任务,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支撑体系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强化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当前的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十一五”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启动我省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深化经济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经济结构调整会议精神,积极实施全省煤电、冶金、装备、化学医药四个产业的结构调整三年推进计划。抓紧出台新材料、特色农业、旅游文化服务业的结构调整推进计划,促进有利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坚决淘汰水平低、消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
  (三)建立健全节约资源的法规制度。配合省人大开展建立健全节约资源的管理制度、实施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围绕节约资源,重点研究严格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行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等制度建设。当前,各级政府要积极迎接省人大组织的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现状和问题,制订方案,加强整改。
  (四)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分行业用能、用水、用材考核标准,根据国家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完善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用水定额标准,加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改革步伐,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促进节约用水。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和改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研究制订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
  (五)大力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铝土矿、铁矿、非金属矿开采企业回采率相结合的相关收费政策。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制度,落实国家有关资源节约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符合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的项目和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对资源节约的重大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
  (六)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并列为省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抓住国家加大对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支持的机遇,积极扶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
  (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近期要组织开展资源使用情况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五、加强领导,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都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行业协会配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近期将就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全省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节约集约土地矿产资源、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六个具体实施意见。具体分工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编制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实施意见,省水资委牵头组织编制节约用水实施意见,省经委牵头组织编制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织编制节约集约土地矿产资源实施意见。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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