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6-03-03
打印

(时间:2006-03-03)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6〕5号)。该办法共5章33条,主要包括总则、薪酬构成及确定、薪酬兑现、监督与管理、附则等内容。

    《薪酬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特别奖励、中长期激励四部分构成。基薪是企业负责人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在某一特定岗位达到基本业绩水平所获得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相关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年核定一次。绩效薪金是企业负责人达到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约定条件后所能获得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本办法重点对基薪、绩效薪金的实施对象、适用范围及计算、发放和管理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特别奖励和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按照有关要求,各设区市等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发放。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