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08]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积极推动正在开展的全省全民节能行动,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全民节能行动的意义
节约节能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节省国家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克服能源困难的有效措施,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作风的有力体现。各级行政机关作为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和社会的标杆,在全民节能行动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将会深深影响社会公众,最有效地促进公众节能意识的养成。因此,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将积极参与全民节能行动、争做节能表率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树立机关工作形象、提高机关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工作,提出目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节约文明,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有力推动全民节能行动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开展各项节约节能活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自觉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76号)提出的“十项举措”,对本机关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节约公用经费、节油、节电、节水、节约办公用品等活动。
(一)节省公用经费,严格执行政务接待和差旅费标准。不超标准接待,不以接待为名搞公款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公务出国(境)管理,对超标准和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二)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减少公车使用支出。对公务用车购置要严格控制,对确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的,要按照先报废、后购置的原则从严审批,按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要实行统一管理,除安全、保密、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公务活动和会议确需使用外,其他用车要合理调配,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严禁公车私用。短距离公务外出尽量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要按公务车牌号尾数,认真执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要求。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要通过政府采购途径实行公务用车集中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和定量加油,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节约会议和公务活动开支。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优势,有效利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收发和办理文件,严格控制纸质文件印刷数量;要进一步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尽量压缩开会时间,控制规模,减少与会人数,降低食宿标准,提高会议效率,一般性会议不印发领导讲话;发扬开会自己带包、带笔、带本的好传统;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座签等的印制标准和发放数量。组织公务活动提倡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
(四)降低水、电消耗。要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堵塞浪费漏洞。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超过摄氏20度;节约通讯费用。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打声讯电话,要尽量减少通话时间,尽量使用内线电话,尽量减少传真使用次数;加强公用电梯使用管理,楼层间隔三层以内尽量不搭乘电梯;使用办公自动化、饮水机等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自觉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电脑、关电源的习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养成随手关自来水龙头习惯;机关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节约绿地养护用水;严禁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五)节约办公用品。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出清样次数;提倡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利用,注意信封的再利用,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尽可能使用钢笔书写公文,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一次性餐具。
(六)加强机关资产管理,节约设备购置费用。机关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额上缴同级财政。要积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产,对新成立的单位或部门内部新设机构,需要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应首先从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存量资源中调剂解决;必要时可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由政府集中调配。购买和更新设备时,严格执行政府“阳光采购”和有关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在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全民节能行动、争做节能表率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全民节能行动的主体。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节能活动有关要求,学习借鉴中央国家机关及兄弟省(区、市)机关节能降耗的先进经验,组织好每年两次的“能源紧缺体验日”,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努力把节能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要亲自抓机关节能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要参照省级人民政府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机关节约奖,对节能成绩突出、社会表率形象优秀的部门及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二)广泛开展节能竞赛达标活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大力开展各项节约节能竞赛达标活动。积极发动工作人员从身边、细节、点滴入手,防止跑冒滴漏,鼓励职工找漏洞、出点子、搞创新,鼓励机关之间、处(科)室之间、个人之间开展竞赛,大力提高工作人员节能能力,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节约能源,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走在全省前面。国家公务员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机关节能工作责任制度,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务使节能行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