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劳社发[2007]45号)2007-09-12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7]70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2007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评审工作,仍按《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号)文件执行。
(二)学历破格人员需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并在评委会开评前进行答辩,答辩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免试条件
1、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7]49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2)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4)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6)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8)取得国家外专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9)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10)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11)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7]50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计算机考试。(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3)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4)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5)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6)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7)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四)为了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各基层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推荐程序。“五公开”指:职称有关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一展示”指: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一答辩”指:单位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推荐结果无效。
二、呈报材料内容
(一)全省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级各一式3份(省人事厅统一要求的新版B5《评审表》)。
(二)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免试人员可提交出国批件或护照、BFT合格证书、外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外语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非计算机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等证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继续教育证等。
(四)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经省人事厅验讫的资格证书。
(六)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
(七)学历破格人员需填报《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专业答辩论文一式七份。
(八)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等需填报相应《审查表》。
(九)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其它业务工作成果材料。
(十)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提交原始左证材料,并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方可申报。
(十一)参评人员的数据库软盘(省直厅局代码、地市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册》。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呈报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方法
呈报时间: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呈报地点:黑龙江省劳动厅人事教育处(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1号)。
联系人:隋雁晨 电话:0451-82622639
附件:申报材料目录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