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1-25)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便于企业规范、快捷动作投资,近日,唐山市政府国资委出台了《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对企业投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对市国资委行使监督管理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企业依法投资,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和企业在投资中相关注意事项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是市政府国资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规划发展职能正在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