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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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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办发〔2006〕15号

  2005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明显成效。国企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农村体制改革向深层次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跨入新阶段,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但在体制机制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比较普遍;国有资本过于集中的产权结构仍未改变,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完善;市场分割和部分行业垄断仍然存在,统一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改革滞后,事业单位性质不清、职能混杂等问题仍较突出;阻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较严重,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还不完善。
  2006年是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攻坚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紧密结合建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行政管理、国有企业、农村体制、要素市场、投资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保障、社会事业、涉外体制和资源环境体制等九个方面的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体制保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主管省领导:周伯华。研究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和协会商会分开,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完善机构设置,解决职责交叉的问题(省编办、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牵头)。落实“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政策,择点开展“省直管县”试点(省农办、省编办牵头)。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研究出台鼓励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民间组织,发挥民间组织利益表达、社会管理等功能(省民政厅牵头)。
  2.推进依法行政。主管省领导:肖捷。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湘政发〔2005〕13号)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地级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在县级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力度,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扩大到农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领域。在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基础上,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继续抓好常德市、隆回县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牵头)。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实施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省人事厅、省编办牵头)。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二、加速所有制和产业组织调整
  3.加速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加速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使整体改革任务完成80%以上。制定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分行业具体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基本完成100户左右企业的转制搞活工作。关闭破产80户,关闭注销40户。完成123个辅业单位的分离和改制工作。完成25个企业办社会职能单位的移交工作。围绕健全法规体系、健全监管体制、落实责任主体,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省国有企业改革办、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抓紧研究建立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办法(省财政厅牵头)。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市州属国有企业改革(各相关市州牵头)。
  4.推进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徐宪平。出台实施《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形成多元化城市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省建设厅牵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推进邮政、铁路、电力、电信垄断行业改革(省邮政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完善盐业、烟草行业管理体制(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烟草局牵头)。
  5.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主管省领导: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精神,清理、废止和修订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经济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入石油、民航、电信等垄断行业及国防科工建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省经委牵头)。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省统计局牵头)。
  6.加快建立有利于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主管省领导:许云昭。研究提出50个重点产业集群组织结构调整方案,鼓励大企业创新产业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引导、核心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产业集群发展机制(省经委、省发改委牵头)。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进一步理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体制,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规支持体系、财税金融支持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发展创业投资(省经委牵头)。
  三、建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
  7.继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主管省领导:戚和平、肖捷、杨泰波。继续抓好益阳市和其他13个市州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省农村税费改革办牵头)。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机构,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省编办、省财政厅牵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管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省教育厅牵头)。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坚持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体制,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试点(省财政厅牵头)。规范乡村债务管理,建立控制新债发生、债务偿还等制度,多渠道筹措消赤减债资金,化解乡村债务(省财政厅、省农办牵头)。稳妥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开展建制村调整试点工作(省民政厅牵头)。
  8.建立加速农业产业化的体制。主管省领导:杨泰波。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延包工作。推动土地有序流转,探索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和途径,继续抓好桃源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省农办牵头)。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工程,加快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居民消费品新型营销体系(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牵头)。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促进棉花产业化发展(省发改委牵头)。进一步深化林业分类管理体制改革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省林业厅牵头)。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国有农场体制、兽医管理体制、洞庭湖渔政监督体制改革(省农业厅牵头)。继续开展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在36个县级供销社试点的基础上新增14个(省供销合作总社牵头)。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省农办、省民政厅牵头)。
  9.加速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主管省领导:杨泰波、甘霖。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05〕17号)精神,规范和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省农办牵头)。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继续发展农村科技信息户联网,研究提出农业技术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类管理办法(省农业厅、省编办牵头)。深化水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乡镇水管站管理体制和涉水事务管理服务体系(省水利厅、省编办牵头)。逐步建立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体系(省民政厅牵头)。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含血防)管理体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办牵头)。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机制,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牵头)。
  四、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0.加速资本市场发展。主管省领导: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加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力度,年内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究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关意见,培育10家左右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拟上市公司行列,力争已申报中国证监会的4家企业年内成功上市,并做好有关企业的香港上市工作(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湖南证监局、省国资委牵头)。研究制定《湖南省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办法》。推动证券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提高直接融资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湖南证监局牵头)。积极推动我省国家级园区试点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依托信托平台发行集合信托计划,积极推动公用事业、城建及高速公路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募集资金(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发改委牵头)。出台《湖南省产权市场管理办法》。以省产权交易所为依托,积极推动全省产权市场的整合,初步建立股权登记、托管、产权交易一体化运作平台(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发改委牵头)。认真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建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争取国家支持进行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做好企业债券项目库建设,积极向国家申报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根据国家进度适时制定《湖南省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积极研究建立稻谷交易所的可行性(省发改委牵头)。
  11.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主管省领导: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依法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扩大入场交易的范围,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制定并推行国有土地交易许可和交易申报制度。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统一年产值或片区综合地价标准,推广征地补偿预存制度,研究建立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协调和裁决机制。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土地价格确定、公布制度。继续开展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调研和试点探索。改革和完善矿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从分类管理入手,加快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研究提出解决矿业权取得“双轨制”问题的有效措施。以煤炭为试点,研究解决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矿业权的有偿处置问题。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2.加快完善劳动力、人才市场。主管省领导:肖捷、许云昭。推进户籍管理制度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打破由此衍生的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继续完善市州以下劳动力、人才市场。开展公共服务业务与经营性服务业务分离的改革试点。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务,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实施《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牵头)。
  13.规范发展技术市场。主管省领导:甘霖。整合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在省技术交流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完成组建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提升技术交易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制定并出台《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技术产权交易行为(省科技厅牵头)。
  1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主管省领导: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加快建设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完善信用信息的归集,制定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分级管理办法,研究提出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及市州信用信息归集、数据交换使用的指导意见,建立信用信息归集责任制,加强公共征信机构和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发展和规范商业征信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的商业征信机构来湘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合作创办商业征信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督促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征信产品,推动企业资信评级,组织实施《湖南省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强化“湖南信用网”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热点、重点问题的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促进企业信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牵头)。
  五、深化投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15.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徐宪平。健全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协调好发改、国土、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现行行政许可程序和分级管理权限,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出台《湖南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公共服务投资,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推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和“代建制”,研究制定“代建制”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投资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经委牵头)。
  16.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周伯华、肖捷。合理界定省、市州、县市区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抓紧出台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研究建立财政支持改革的整体方案和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持,加大对财政困难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扩大部门预算范围,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所有省直单位的各类资金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全部市州本级和每个市州50%以上县市区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配套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管理,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财政预算和执行监督管理透明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省财政厅牵头)。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制度、燃油税等改革。做好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
  17.有序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业务联合和机构重组,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引进合格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加快设立国家进出口银行湖南分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银监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牵头)。继续推进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继续选择少数条件好的县级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发挥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快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宏观调控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工作机制(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湖南银监局牵头)。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牵头)。研究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方案。加快开展生猪养殖等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省内企业发起设立独立法人保险公司,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保险公司来湘设立分支机构,创办合资或合作的保险企业(湖南保监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牵头)。
  六、深化收入分配、就业和社保体制改革
  18.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管省领导:周伯华、肖捷。研究建立居民收入分配的监测预警体系、贫困监测体系的方案(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省人事厅牵头)。推进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探索规范垄断行业职工收入的办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中长期激励办法,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指导国有企业建立适合各类员工的薪酬分配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清理解决各类企业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牵头)。
  19.推进就业和再就业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许云昭。研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创办新企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推进独立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再就业。继续抓好长沙、岳阳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扩大劳动仲裁机构建设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处理体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启动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私营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为监督检查重点,提高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研究提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继续实施“百万培训工程”、“新技师培训计划”、“湘西地区技能培训扶贫工程”,提高就业能力(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
  2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主管省领导:肖捷、许云昭。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五险统一”征缴工作,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3%的比例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扩大农村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范围,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思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牵头)。
  七、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21.加快事业单位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研究制定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出台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完成分类定性工作。出台省直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转制一批、撤并一批、剥离一批、保留一批(“四个一批”)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省编办、省人事厅牵头)。
  22.加速教育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许云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形成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顺应城市化、区域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加速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始,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确保实现“2007年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目标。组织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研究出台促进社会资本办教育事业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牵头)。研究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环境,改革教育评价、考试和招生制度(省教育厅牵头)。
  23.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甘霖。抓紧研究制定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选择1—2个城市开展试点。以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为重点,加快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完善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城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服务市场格局的形成。贯彻落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决定,在市州城区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牵头)。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试点范围由目前的14个县扩大到43个县(省卫生厅牵头)。研究建立医药分离的管理体制,调整医药布局,整顿药品生产秩序,规范药品价格和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省经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牵头)。
  24.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甘霖。出台深化省属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深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省科技厅、省编办牵头)。制定出台鼓励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开发事业。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建立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体制机制(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牵头)。
  25.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谢康生、蒋建国、许云昭。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选择44个市县和单位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激发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重点,重塑新型文化市场主体;以培育现代市场体系为重点,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发展出版、广电、报业、动漫等优势和新兴产业及文博、文娱演艺等传统产业;以创新文化管理体制为重点,加强和改进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投入措施,加大农村文化投入。启动“十一五”时期金鹰产业科技园等12个省直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省委宣传部牵头)。研究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省体育局牵头)。
  八、继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26.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主管省领导:贺同新。研究提出符合WTO规则和我省实际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方案。建立外贸经营权放开后壮大出口主体、积极开展自营出口机制,健全有效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机制(省商务厅牵头)。出台《湖南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湖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省发改委牵头)。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省内引资的恶性竞争(省商务厅牵头)。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口岸联络协调机制,加大口岸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拓展国际航线航班和国际物流通道,全面推进“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省编办、省政府口岸办牵头)。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长江经济带协作机制研究,研究提出主动承接粤港澳经济辐射、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省发改委牵头)。抓紧做好郴州出口加工区建设和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筹备工作,加快促成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封关验收和实际运作。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长沙海关、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
  九、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
  27.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主管省领导:肖捷、许云昭、徐宪平。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的中长期规划,出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意见》,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协调机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的考核评价体系(省经委牵头)。积极实施煤炭、电力、石油、道路、水资源、土地、矿产七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省物价局牵头)。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牵头)。
  28.健全安全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主管省领导:许云昭、徐宪平,省长助理郭开朗。完善环境保护的经济调节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和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模式(省环保局牵头)。健全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减少突发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牵头)。
  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改革目标任务,及时协调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要积极探索加快改革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形成系统性、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对涉及全局、风险较大的改革,要积极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改进方法,条件成熟后启动或推进试点。各项改革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所承担的年度改革任务的工作方案,明确改革分季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报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发改委,要切实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努力形成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重大情况及时向主管省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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