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发〔2007〕9号
200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上下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要素市场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投资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社会领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的目标,坚持在和谐中加快改革,在改革中促进和谐,着力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和社会领域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47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2007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主管省领导:周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理顺各级政府间和部门间的权责分工,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思路、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省编办、省人事厅牵头)。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管省领导:肖捷)。切实抓好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实施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和农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3.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主管省领导:肖捷)。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出台加快开发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从机构设置、职能定位、服务主旨、综合配套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常设机构管理和服务职能,理顺与所属政府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的职权关系,促进开发区规范健康发展(省发改委牵头)。
4.加快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甘霖)。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健全口岸管理机构,完善口岸协调联络机制,完善口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探索建立口岸考评激励机制。设立国际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健全促进发展国际航线航班的协调机制,拓展国际航线航班(省政府口岸办牵头)。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5.深化所有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徐宪平)。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年内完成三年(2005—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实施“十一五”时期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布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速大公司、大集团的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加快省属企业与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对接合作。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报告、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省国企改革办、省国资委牵头)。继续深化市州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各市州政府牵头)。配合国家继续深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体制改革(省发改委牵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省经委牵头)。
6.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徐宪平)。加快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产权改革。进一步开放公用事业市场,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完善特许经营、合理价费等制度。推进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建立和完善政府公用事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省建设厅牵头)。
三、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7.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杨泰波)。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除益阳市外,其他市州各增加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省农村综合改革办牵头)。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巩固农民减负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农办牵头)。
8.继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主管省领导:杨泰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省农办牵头)。积极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途径。探索“城中村”土地管理模式(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9.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管省领导:杨泰波)。启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湘发〔2007〕15号),选择怀化市和浏阳市、安化县、绥宁县先行开展试点,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省林业厅牵头)。
10.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主管省领导:李江、郭开朗)。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就业、教育、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退伍军人安置和抚恤优待、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制度(省公安厅牵头)。
11.推进农村其他改革(主管省领导:杨泰波)。健全农场经济组织,完善农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农场体制改革,完善农场社会保障制度。出台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办法,逐步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和渔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积极抓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服务组织。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省农业厅牵头)。出台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交通厅牵头)。
四、推进要素市场和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1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主管省领导:徐宪平)。全面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究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上市公司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积极争取我省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积极有序地发展债券市场和集合信托贷款业务,促进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直接融资。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稳妥发展期货市场,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发改委牵头)。着力整合现有分散的产权市场,出台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规范非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形成以省产权交易所为核心的区域产权市场运作平台,加快建立高效统一的区域性产权市场体系(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牵头)。
13.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主管省领导:徐宪平)。进一步加强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信用信息开发与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银行卡产业,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大信用宣传和教育,建设良好的诚实守信环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14.规范发展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主管省领导:郭开朗)。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强化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规范征地程序、行为、补偿标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大力培育土地市场,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制定土地交易规则。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交易许可制度。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规范矿业权流转(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周强、肖捷)。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和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关系,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快支农资金整合,改革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选择文化、卫生等部分行业开展政资分开、管办分离试点。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提出国有金融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思路(省财政厅牵头)。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和增值税转型改革(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牵头)。
16.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徐宪平)。配合国家做好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和综合治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增强发展能力。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县级统一法人社的组建,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力争2007年新设5家农村合作银行。积极争取成为第二批放开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改革试点的试点省份,探索加快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湖南银监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牵头)。
17.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健全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修订重大与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推动部门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开展制定《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制;研究探索集中各类政府性投资的管理办法;加快推广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规范代建制项目建设和管理。整合招投标交易资源,建立集中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完善服务功能(省发改委牵头)。
18.推进价格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肖捷)。继续推进煤炭、电力、石油、水资源、土地、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运输、通信等行业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进水价改革。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全面开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费。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调整部分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企业差别价格改革,加快形成工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相结合的经济调节机制,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牵头)。
五、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9.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甘霖)。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研究制定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牵头)。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56个县市区;力争99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农民参合率达到80%(省卫生厅牵头)。
20.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郭开朗)。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好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投入和监管机制。稳步推进中小学考试升学制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牵头)。
2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主管省领导;蒋建国、郭开朗)。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制定和完善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良好环境。要将文化产业纳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付范围,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加快形成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农村文化消费,培育农村文化市场(省委宣传部牵头)。
22.完善科技创新体制(主管省领导:甘霖)。继续推进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益类科研院所综合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方案,开展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试点,适时出台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方案。完善创新型企业试点措施,继续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完成省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规范技术产权交易;保护知识产权,不断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省科技厅牵头)。
2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管省领导:周强、肖捷)。加强对垄断行业和高收入阶层收入分配的监管和税收调节(省劳动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牵头)。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牵头)。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防止工资拖欠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主管省领导:肖捷)。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按4%的比例做实企业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积极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研究制定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探索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全面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省民政厅牵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职工住房补贴,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强化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和住房租赁等住房保障制度(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牵头)。
六、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5.推进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主管省领导:周强、肖捷)。积极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启动部分单项改革(省发改委牵头)。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改革实施意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精心实施。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要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改革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