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6-11-27
打印

琼府办〔2006〕7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省直粮食企业和琼海市已于2005年底基本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今年4月,省政府在琼海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琼海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验,明确提出了明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琼海现场会后,各市、县普遍加强了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领导,按照在明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呈加快推进态势。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市、县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有的市、县对基本情况和改革政策把握不准,至今仍未形成整体改革方案;有的市、县改革工作机构力量薄弱,难以承担繁重的改革工作任务。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省政府重申要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主要任务有三项:第一,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改革、改组,承担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经营业务的国有粮食企业,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转换和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化改革退出国有企业行列。第二,完成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做好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并纳入市、县再就业体系。第三,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

  二、增强做好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紧迫感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既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又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早改革早稳定早发展。2004年6月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2004年11月省政府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琼府〔2004〕59号),确定了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等一系列政策,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供了配套的政策措施,并安排了52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困难市、县的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安置。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琼海现场会和部分市、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部署工作、交流情况、推广经验。省直有关部门还遵照省政府的要求举办政策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市、县政府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切实担负起改革的领导责任。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抓住有利时机,振奋改革精神,妥善处理好换届与当前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

  三、落实粮食工作市、县长负责制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涉及所有市、县,是一项重大改革。各市、县必须按省政府明确规定的粮食工作市、县长负责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力度,全面展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全面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任务,并做到不留后遗症。明年7月,省政府将在各市、县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到期未完成改革任务的,省政府不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四、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

  正确把握和运用好政策,是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和不留后遗症的关键。各市、县要完整地准确地掌握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处置和职工分流安置等政策,正确运用和落实各项政策,注意避免在运用政策上出现片面性。要依据国家和本省的基本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完善配套具体政策,及时运用政策解决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要统筹全局,注意处理好国有粮食企业与其他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防止在运用政策上顾此失彼,影响整个改革稳定发展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五、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是改革的主体,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企业改革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改革形势,讲解改革政策,认真听取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突出重点难点,对一些职工人数多、思想难统一的单位要派出工作组,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要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力所能及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予以说明,以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改革第一线,实行面对面指导,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六、认真做好粮食财务挂帐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

  七、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领导

  我省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市、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尤其要在企业改革、资产管理及处置、职工分流安置及再就业、补助资金的审拨及使用监督、粮食财务挂帐清理审计和剥离、改革进展情况的综合整理与交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及时的指导和提供优质的服务。各市县要真正做到市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专门抓,建立统一领导、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机构。对班子软弱涣散、不能履行职责的国有粮食企业要及时派驻工作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纪律,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