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07〕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创造良好的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环境,商务部确定安徽为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份。根据商务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处置债务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企业“减债脱困”和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方式,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加速资产处置,减少资产损失,优化金融环境,提高资产效益,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安徽奋力崛起。
企业范围: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合肥等17个省辖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商业和物资企业,不含外贸企业)。
债务范围:上述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公司)的债务。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债务,逐步解决我省流通企业的历史包袱,化解银企矛盾,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流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任务: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完成资产交割,并在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的支持下,进一步核实债务的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拆包分析与分包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安徽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省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省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法院、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省科技产业投资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另发)。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分工
省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省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全省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协调各市商务部门做好流通企业的资产债务对接工作,督促检查全省试点工作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指导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市属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的分包与处置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金融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成本的补助,会同省商务厅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从信达、华融资产包中将国有流通企业债务拆分出来,理清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对各市的分包处置方案,并落实债务分包处置工作。各市属商业流通企业的债务分包落实工作,包括企业偿债能力调查、分包方案制定、偿债资金筹集,由各市自行负责。
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从东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国有流通企业债务拆分出来,理清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对各市的分包处置方案,并落实债务分包处置工作。各市属商业流通企业的债务分包落实工作,包括企业偿债能力调查、分包方案制定、偿债资金筹集,由各市自行负责。
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分别负责理清所在公司的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等具体情况,配合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资产情况表》的审核上报。
国土、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研究制定在土地、房产、税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省监察厅、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省银监局、人行合肥支行: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试点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市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市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督促负债企业积极履行偿债义务,积极筹集回购资金,在土地、房产、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六、实施方式
采取“统一协调,整体打包,协商定价,一次性回购,拆包分析,分包处置”的方式进行。
统一协调:省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对整个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在商务部的指导下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整体打包:对四大资产公司在皖的不良金融资产整体打包,以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和处置平台,负责签订整体回购协议。
协商定价: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对相关企业不良金融资产分别进行调查摸底、资产评估、协商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依据不同资产质量分别商定不同资产包的转让价格。
一次性回购: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向四大资产公司一次性回购受让的全省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包,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补助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筹措偿债资金的成本。
拆包分析: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接收资产包后,对债务企业不良资产及其资产结构进行分类分析,依托四大资产公司合肥办事处,将全省国有流通企业的债务从全省整体不良金融资产包中分离出来,并根据各市流通企业资产债务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分包处置方案。
分包处置:对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接收的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视具体情况分类分包处置。对省属国有流通企业的不良资产,由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主体直接处置;对市属国有流通企业的不良资产,分包给各市,由所在市政府落实处置主体单位,进行打包处置。
七、进度安排
(一)5月下旬至6月中旬。研究制定全省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二)6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依托四大资产公司,摸清各自负责的不良金融资产包中各市每家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分包处置方案。与各市流通企业减债脱困领导小组进行衔接。
(三)8月中旬。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四大资产公司配合下,分市分资产包填写《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资产情况表》,经四大资产公司和各市政府共同审定后,与各市政府确定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主体签订国有流通企业债权回购协议。
(四)8月下旬。各市、各有关部门向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提交“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相关资料和书面总结。
(五)9月。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减债脱困工程”试点书面总结,经省协调小组审定后报商务部,同时向中央财政提出资金补贴申请。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