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06〕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电力供应条件逐步改善,电力供需矛盾不断缓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依然较快。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宗旨,把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经济杠杆和用电政策,将电力安全供应与资源节约和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市今年夏季电力运行平稳有序。
二、主要措施
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到9月23日。这期间,必须确保电力供应的平稳有序。
(一)确保电力供应能力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稳发、满发;切实抓好电煤供应保障,保持合理库存。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优化完善燃气机组的运行方式,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调峰能力;加快完善部分燃气轮机燃油顶峰发电工作,建立燃油发电补偿和调节机制,提高燃气机组的顶峰能力。
3、市电力公司要综合全年的电力供需情况,积极争取、落实市外来电,不断增加本市电力供应。
(二)加大节电节能力度
1、继续贯彻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空调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经电〔2005〕158号),加强空调节电管理,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
2、建立节能节电市场运作机制,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的市场运作和实施。
3、加强节电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4、建立开放式的科学节能展示厅和网上能效诊断热线,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诊断。
5、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节电。
(三)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继续将电力安全供应与有序用电结合起来,将用电政策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结合起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布局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等用电企业实施用电限制;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厂休日,平衡周用电负荷;安排部分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和部分连续性生产企业结合检修,实行夏季计划轮休。
夏季连续高温时,要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5〕26号)要求,落实应对措施。
(四)继续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继续实施夏季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调节电力供求。
(五)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和事故的预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将电力应急措施全面纳入本市的总体应急预案。继续推进本市负控系统建设,完善各项应急机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强协调,确保今年夏季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围绕节电节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方共同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用电各项措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