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08〕74号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经济遭受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面对国际经济环境出现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对国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中央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宏观经济政策效应具有的一定滞后性,我省经济下行趋势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加上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将明显放缓,而财政支出呈刚性态势,支出规模居高不下,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财税经济运行将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08〕54号)的要求,深化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充分发挥财政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大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以经济结构优化带动税收收入结构优化,增强地方财政实力。积极推进税收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发挥税收政策资源的最大效应。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促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短期和长期分析并重,科学预测税源变化趋势,认真研究经济、征管、政策等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做好组织收入的应对预案,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征收渠道,推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征缴管理,确保财税收入均衡入库、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二、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日常支出,压缩出国团组,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强化预算控制,年内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和单位的支出预算。各级党政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支持抗震救灾;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方,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灾区恢复重建。
三、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全面完成2008年预算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认真分析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等实施效果,特别要关注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及早预测全年财政收支情况。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任务有困难的地区,要相应压缩预算支出,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有超收收入的地区,要认真分析超收原因,不得将超常规、一次性等因素增加的收入用于安排经常性支出。当年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的有关支出,以及用于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必要的支出外,原则上作为财政结余转入下一年使用。
四、牢固树立勤俭意识,科学合理安排2009年预算
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及早准备,科学合理地做好200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2009年预算编制必须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适当下调预算收支指标,使财政预算安排与经济运行更加吻合。严格控制行政成本,2009年预算安排实行公用经费“零增长”,专项经费“零增长”,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用车费、出国费等“零增长”。同时,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各地、各部门不得新开口子,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深化“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财税工作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着力抓好增收节支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