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赣府厅发〔2008〕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做好配合和宣传。
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完善配套服务措施,支持项目和园区建设。对国家和省财政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进口设备,实行“全天候、一站式”驻点驻厂监管服务;对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实行“一站式”驻区验放;对新余和南昌光伏产业园区、赣州(香港)工业园区、吉安(深圳)工业园区、景德镇陶瓷产业聚集示范区、鹰潭铜拆解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实行“一区一制”的配套监管措施;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检验检疫工作联络点,实行就地验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扩大直通放行范围,促进企业出口提速。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长三角区域、海西区域检验检疫合作协议平台,主动协调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深圳等5个口岸局,扩大对江西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低风险农副产品实施出口货物免于查验、直通放行机制,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扩大出口。
三、简化工作程序,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对一类、二类企业实行电子申报、电子签证、电子转单,出口货物分别按5%、30%的下限比例执行抽查检验,实施放宽监管模式。对出口水果、蔬菜实施种植基地现场验放。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料、来料加工返出口的应检货物,免予实施品质检验;区外境内进入加工区的应检货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区内运往区外的应检货物,免予实施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
四、用足国家政策,减免部分行政收费。对出口活动物、水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其他农副产品减免50%;对符合条件的进料、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品质检验费减免30%;对通过型式试验的出口货物,品质检验费减免30%;对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减免20%;对每批总值不足2000元的出口货物,免收品质检验费。
五、扩大普惠制签证范围,帮助企业享受减免关税。依法放宽中小企业申领普惠制证书审批条件,向各设区市分支机构下放签证权限,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享受欧盟等38国、《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以及《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出口产品的减免关税待遇,增加企业收益。
六、发挥检验检疫信息优势,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开展“检验检疫在基层,服务企业百日行”活动,深入99个县(市、区)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检测等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检验检疫技术法规信息、检测标准要求和进出口产品风险预警信息,提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