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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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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把环境保护放在上海长远发展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就实施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持之以恒,加快还清环境污染历史欠帐
  今后三年,是上海迎接2010年世博会、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是上海朝着建设生态型城市目标奋力推进的重要阶段。本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保护环境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这一发展主线,按照“有利于城市布局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的要求,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上海科学发展、造福人民群众为着眼点,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举,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坚持中心城区与郊区并举,更加注重郊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快还清环境污染历史欠帐,争做国内大城市还环境污染历史欠帐的模范和生态建设的模范,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到2008年,使本市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发展更和谐;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更安全;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科学;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更美好。

  二、聚焦治本,不断推进六大领域环境保护和建设
  (一)加快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按照污水处理厂与收集管网同步推进建设的原则,完成污水治理三期工程,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水平和能力,新建、扩建一批郊区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和完善配套收集管网。到2008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中心城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郊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90%左右的城镇。以截污治污为中心,全面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成果,实施近郊黑臭河道治理和郊区骨干河道整治,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大力推进烟气脱硫,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完成全市燃煤发电机组70%装机容量的烟气脱硫,大幅削减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重点行业机动车率先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欧Ⅲ标准),其余新车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同时完善在用车管理制度,加速淘汰重污染车辆。深化烟尘和扬尘控制,到2008年底,外环线以内按区划建成“基本无燃煤区”,外环线以外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全市建成728平方公里的“扬尘污染控制区”。通过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
  (三)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形成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框架体系
  严格按规划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成一批生活垃圾综合处置设施,基本形成处置有序、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的收集处置系统;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系统,建设工业废物利用与处置设施。到2008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同时,选择重点行业推进商品包装减量和一次性消费品减量,进一步探索固体废物减量化的有效途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作出贡献。
  (四)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根本举措,促进清洁生产,有效防治工业污染,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快保留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实现保留工业区已开发地块污水管网全覆盖,90%以上的污染源实现污水纳管处理,有条件的工业区建成集中供热网。加快吴泾工业区产业产品结构升级和环境综合整治,使区内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相应要求。继续开展工业区循环经济试点,创建一批环境友好企业,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继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新建、扩建一批有机肥中心,带动畜禽养殖场达标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环保生态村,着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置,积极探索农村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改善的可行之路,促进现代化新郊区建设。
  (六)以世博园和崇明生态建设为标志,提升全市生态保护水平
  按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岛的要求,加快构筑崇明环境基础设施框架。以生态理念为引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世博园建设。依据绿地林地规划,重点实施外环线生态专项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湿地保护。到2008年底,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8%,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3%,提升绿地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三、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机制体制
  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体系,强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推进机制,加快环保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对电厂烟气脱硫、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林业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探索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建设,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为核心,逐步完善本市环保法制体系。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污染源监控、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制订一批环境标准,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

  四、深入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
  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通过环保模范城区、生态建设先进区和绿色创建等载体,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实践,自觉形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在大学和中小学中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环保、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环境保护事关上海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本市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要切实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逐步将环境绩效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加强行业指导、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效益评估,确保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抓出实效。要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全面推进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建设生态型城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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