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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江西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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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赣府厅发〔2008〕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制订的《江西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意见
省经贸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引导企业做强做大,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江西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机制体制和科技创新为强动力,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加强工业企业“四率”考核,引导企业向优的学、与强的比、同勇的争、朝高的攀,积极抢占竞争发展制高点,迅速做强做大,形成和壮大一批“四率”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优势企业,为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江西由农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标概念
   本意见中“四率”是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其中: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年均人数,全员是指在企业发工资、奖金的全部人员;人均创利率=利润总额/全部从业人员年均人数;资金利润率=利润总额/(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资源能源利用率用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来计评,资源能源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本期综合能耗消费量/本期工业增加值)/(上年同期综合能耗消费量/上年同期工业增加值)-1]×100%。

   三、主要目标
   1.行业目标。到“十一五”末,全省有色金属、冶金、石化、纺织、建材、医药、轻工、食品、机械、电子、电力、煤炭等12个行业“四率”得到明显提升,力争各行业“四率”均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铜、有机硅、玻纤等优势产业“四率”进入全国同行业前3位,钢铁、水泥、服装、中成药等产业“四率”进入全国同行业前10位。
   2.企业目标。到“十一五”末,全省形成一批“四率”领先的优势企业,力争每个行业至少有1个企业、一半以上行业均有3个以上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20位,力争每个行业经济总量前10位的重点企业“四率”明显高于全省或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考核原则
   坚持考核与客观评价相结合,坚持考核与引导服务相结合,坚持考核与提高水平相结合,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公平公正、注重可操作性,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督促各生产企业练好内功,切实提高“四率”水平,力求发展速度、经济效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和谐统一。

   五、考核内容
   考核企业“四率”指标水平、目标完成情况、在全省和全国同行业的位次等。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局、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有色行办、省煤炭行办、省机械行办、省轻工行办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七、考核方法
   按有色金属、冶金、石化、纺织、建材、医药、轻工、食品、机械、电子、电力、煤炭等12个行业分类进行考核,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1.奖励方面。每年由省经贸委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四率”指标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预选企业名单上报省工业企业“四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四率”标兵奖。对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四个指标均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同时位于全国同行业前20位的企业,由省政府授予“四率标兵企业”称号,颁发奖牌,通报表彰;
   (2)“四率”先进奖。对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四个指标分别进行排序,对四个指标均优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同时位于全省同行业前3位的企业,由省政府授予“四率先进企业”称号,颁发奖牌,通报表彰;
   (3)对当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四率”奖;
   (4)企业不重复获奖,即获“四率”标兵奖的企业不再参评“四率”先进奖;
   (5)当年获“四率”标兵称号和先进称号的企业可优先参选“江西工业优强企业”,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可优先参选“江西优秀企业家”;
   (6)“四率”奖励纳入全省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奖励范围。
   2.惩罚方面。对各行业重点企业中“四率”水平落后且未完成目标的企业,要公开通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

   八、政策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工业企业“四率”指标的专项统计制度,不断规范和明确行业、企业分类。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指标数据。
   2.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工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业、行业及企业有关“四率”实际情况,尽快筛选出一批“四率”较好的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目标管理,加大引导、协调和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水平。
   3.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开展“四率”专题调研,掌握本行业“四率”全省水平、全国水平以及企业“四率”等情况,分析自身优势,找出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应对措施。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安排煤电油运、资金、土地、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政策支持时,要优先考虑和安排“四率”水平领先的企业,对“四率”指标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且位于全国同行业前列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5.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各地、各部门在抓好重大项目、服务重大项目时,要优先瞄准和引进“四率”水平先进的好企业、好项目,对“四率”水平先进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重点调度、重点扶持、重点推进,力争项目更快发挥效益、发挥更大效益。
   6.引导企业强化内功。要着力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并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效益,一手抓节能减排和节能降本,两手并重并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产品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以技术为支撑,努力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实现“四率”达到或赶超全省、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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