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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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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工业战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落实优惠政策,克服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迎难而上,工业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继续做好全市工业投资工作,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全面完成我市工业投资任务
    2009年,我国经济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工业发展将面对更大的困难。要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键是确保工业平稳较快发展。要牢固树立保工业就是保发展、保就业、保稳定、保大局的观念。保工业的第一动力是工业投资,全市工业投资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区县(自治县)和企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信心,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国家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企业技术改造,确保2009年工业投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要按照《2009年各区县(自治县)工业投资计划表》、《2009年大型企业集团工业投资计划表》所确定的工业投资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业投资工作力度。市政府将按照《重庆市工业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区县(自治县)、大型企业集团工业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抓好“十大”工程,实施“双百”计划,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
    全力抓好工业投资“十大”工程建设,突出龙头带动作用,提振投资信心。今年工业投资“十大”工程是:重钢环保搬迁、惠普400万台笔记本电脑、川维30万吨醋酸乙烯、紫光化工25万吨亚氨基二乙腈、扬子乙酰60万吨醋酸、天泰25万吨铝液热送大板锭、长安250万台发动机、鞍钢贝卡尔特10万吨轮胎钢帘线、重齿百亿齿轮箱、四联集团LED产业园。十大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440亿元,预计2009年完成投资157亿元。2009年工业投资“一号工程”是重钢环保搬迁项目,信息产业“一号工程”是惠普400万台笔记本电脑项目。重钢环保搬迁是市政府承诺的、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项目,对治理污染、解决库区移民就业和调整产业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惠普400万台笔记本电脑项目将在年内建成投产,也会吸引一大批配套企业跟进,形成“整机+配套”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推动重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在抓好“十大”工程同时,继续实施工业投资“双百项目”计划。一是要加快MDI一体化、长征重工重型铸锻基地和化医85万吨甲醇等150个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这批项目计划总投资3390亿元,2009年力争完成投资640亿元。二是要抓紧推进长安铃木二工厂、三阳化工30万吨氯碱和中轻集团太阳能电池等112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动长安股份V101整车、西南铝5万吨铝合金厚板、大全多晶硅扩能等一批重点项目的投产达产工作,预计可实现550亿元的销售收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保证工业投资稳定增长,要继续加强项目策划,充实和完善工业项目库。依托重点企业、行业专家和中介机构,重点围绕推进九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完善“6+1”产业体系的要求,高起点、高质量、大力度策划一批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库,力争项目库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

    三、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投资力度,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抓住国家制定和组织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9个产业振兴规划的有利时机,抓紧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振兴规划,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近期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专项。策划包装一批产业链发展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达产达效,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对符合专项的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请中央投资,优先安排市级财政贴息或补助资金。近期,我市工业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如下:
    (一)汽车摩托车行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经济型小排量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自动变速箱、新型发动机、电子控制类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油泵、农用摩托车和大排量高档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
    (二)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风电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轨道交通车辆、铁路火车车厢、高铁变速箱、C―GIS组合开关、大型铸锻件、1.5万吨级特种船舶、核级泵等核电辅助设备和齿轮箱。
    (三)化工行业重点发展MDI、乙炔、氢氰酸、甲醇、醋酸、光气、醇醚燃料、合成氨高浓度化肥、氯碱、合成橡胶轮胎及化学原料药。
    (四)材料工业重点发展车用优质特钢、船用中厚板材、大口径无缝钢管,大板坯铝液热送、热连轧中厚铝板带材、冷连轧铝板带箔片材,车用铝镁合金、镁基合金材料、镁合金板带,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新型干法水泥、高性能玻璃纤维和优质浮法玻璃。
    (五)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以芯片设计制造为代表的集成电路,现代无线通信技术为代表的通信设备,笔记本电脑和智能家用电器为代表的信息家电,数字仪器仪表和数字医疗设备为代表的数字装备,汽车摩托车电子产品为代表的汽车电子,硅材料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及逆变装备为代表的光伏产业。
    (六)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支持食品精深加工、成品现代包装,高档新闻纸、高中档书刊印刷纸、商品包装装潢纸、中高档生活用纸,日用五金制品、工具五金制品和建筑五金制品,口腔护理用品、电池、香精香料,高技术棉纺、苎麻纺织、茧丝绸加工和重庆名牌服装。

    四、加强分工合作,落实优惠政策,为工业投资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一)建立调度会制度,保障工业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业项目调度会,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就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意见。会议由市经委负责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委、市建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分类协调解决规划、用地、环评、融资等问题,共同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确保年度工业投资目标顺利实现。
    (二)发挥政策优势,增强投资者信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投资者信心。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增值税转型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率15%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生产性建设用房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落实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对10强工业园区实行预安排用地指标滚动使用的鼓励政策,对列入国家重点投资计划和市“双百”计划的重点工业项目,优先提供土地。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政策的精神实质,加强研究和创新,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和企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市里出台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热情。各项目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必要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和我市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分工协作,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抵押范围,降低信贷门槛,增加信贷投放,尽可能降低利率水平,市政府对新增贷款额度大的金融机构予以表彰奖励。要通过金融租赁、担保、信托、小额贷款、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等非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问题,通过债券、票据融资、短期融资券、保险资金融资等方式帮助企业融资。要积极争取股票上市,为企业募集更多建设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开展资金筹措组织工作,搞好资金融通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搞好资金平衡。二是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争取国家尽快批复我市土地利用修编规划,解决我市土地规划与工业发展不相适应的制约瓶颈。由市经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工业用地需求与供应的衔接,保障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未批先用土地的,要帮助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已批而未供的,要加快供地速度,保证建设进度。
    (四)改进作风,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通过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推行并联审批等形式,加强协调,帮助企业完善建设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开工;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属国家规定暂时不能取消的,按下限收取,并积极争取逐步取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融单位和大型企业集团要加强交流沟通,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落实建设所需要件,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建成投产。同时,要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的综合协调调度,保障投产项目生产要素配置,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2009年各区县(自治县)工业投资计划表
      2.2009年大型企业集团工业投资计划表
      3.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双百”计划表(在建项目)
      4.2009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双百”计划表(前期项目)

链接:附件1:2009年各区县(自治县)工业投资计划表.doc

      附件2:2009年大型企业集团工业投资计划表.doc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投资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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