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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山西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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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09〕14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部2008年启动了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我省地处黄河中上游,位于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范围内。为积极支持搞好评价工作,编制了《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山西)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省级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保障人员、机构、经费及时到位,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山西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2008年环保部启动了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环保部将山西省沿黄河地区(主要包括忻州、吕梁、临汾、运城等市)补充纳入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范围,并商请我省承担相应子项目工作。为配合环保部搞好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并提高此项工作对我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山西子项目评价范围调整为全省范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背景
  山西省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长期以来,作为全国能源输出大省,已形成了以煤炭及其相关产业,即“煤焦铁”、“煤电铝”、“煤肥醇”等为主的产业格局。近年来山西在为国家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原材料,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我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存在盲目性和趋同性,突出表现为煤炭、焦化、煤化工、电力、冶金等行业规模大、分布广,生产方式粗放、能源转化初级、产业集中度低,加重了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失衡和环境污染加剧。据2008年《山西省环境质量公报》,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断面占58.3%,地下水水源井中有42.1%水质超过III类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25.7%达不到水质标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虽有明显改善,但仍有66%的县城达不到二级标准,部分工业集中区空气质量趋于恶化。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与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开展区域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提高宏观科学决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山西子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在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的大区域发展战略中科学规划我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格局,有利于规划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有利于推动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模式,有利于推进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区域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模式为目标,在深入评估区域资源环境演化规律、资源环境和产业发展耦和关系的基础上,分析我省生态功能及演变规律,确定资源、环境、生态对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的制约因素,给出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空间布局和发展趋势,提出重点产业规模、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制定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

  在分析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条件和区位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山西省在黄河中上游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分工和功能定位,制定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环境经济政策,为编制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为科学实施山西省“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战略环境评价涉及沿黄河流域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和山西省。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支持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的函》(环办函〔2009〕367号),拟定山西子项目区工作范围为忻州、吕梁、临汾、运城等四市,结合科学实施我省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高战略环评工作对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我省子项目将针对全省范围开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重点产业包括煤炭、电力、焦化、冶金、煤化工等。

  四、预期成果
  根据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总体要求和我省的具体实际,拟定专题研究内容如下:
  专题1:《山西省生态环境现状及其演变趋势评价》
  专题2:《山西省产业发展现状及资源环境效率评价》
  专题3:《山西省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
  专题4:《山西省重点产业(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等)发展环境影响评价与生态安全评估》
  专题5:《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与生态敏感区生态功能保障方案》
  专题6:《山西省重点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专题7:《山西省能源化工重点产业节能减排中长期行动方案》
  专题8:《山西省重点产业发展战略(规模、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专题9:《山西省能源化工重点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五、工作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启动阶段(2009年6~7月)
  组建山西子项目联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的总体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技术方案和专题研究内容,预算并落实子项目所需工作经费。

  (二)重点攻关阶段(2009年8月~2010年3月)
  2009年8~11月:收集已有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调查、监测、规划和科研成果,针对我省重点产业特征和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战略,补充调查监测特征性生态环境指标;完成战略环评各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009年12月~2010年3月:组织各专题研究报告的论证,同步完成《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山西省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总报告》的编制。

  (三)论证验收阶段(2010年4月~2010年6月)
  2010年4月:组织专家对成果报告进行咨询论证。

  2010年5~6月:完成成果报告修改和上报工作。

  六、组织保障
  在环保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山西省子项目联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山西子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审核等工作。联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市级联络组。

  (一)联合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晓青 环保部副部长
      牛仁亮 山西省副省长
  副组长:祝兴祥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
      崔国红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向东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牟广丰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巡视员
      李广信 山西省环保厅巡视员
      王  赋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树峰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潘贤掌 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来有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锦生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郭正义 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
      贾明进 山西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周  洪 山西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义君 山西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李成先 山西省煤炭厅总工程师
      张洪涛 山西省气象局副局长
      郝月生 大同市副市长
       侯新生 朔州市副市长
      武  德 忻州市副市长
      荣  彤 太原市副市长
      王旭明 阳泉市常务副市长
      杨随亭 晋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志国 吕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赵建民 临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建喜 运城市副市长
      董  岩 长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联亭 晋城市副市长

  (二)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环保厅,负责山西子项目的日常协调及推进工作,由相关部门处级领导、市环保局领导组成。
  主  任:崔国红(兼)
       刘向东(兼)
  副主任:李广信(兼)
  成  员:郑舰军 山西省环保厅开发监督处处长
      吕步云 山西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王学东 山西省环保厅生态处处长
      刘西丹 山西省环保厅污控处处长
      裴永强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李文斌 山西省环保厅开发监督处副处长
      赵  义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城环处处长
      杨永辉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处  处长
      常锦全 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杨义军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张成喜 山西省建设厅规划处副处长
      李录秀 山西省水利厅水资办总工
      任济星 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站长
      康鹏驹 山西省林业厅计资处调研员
      侯晓远 山西省统计局社会科计处处长
      孙晓红 山西省煤炭厅环保处处长
      秦爱民 山西省气象局科技减灾处副处长

  (三)联合协调领导小组联络组
  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在子项目涉及的11个市分别设立联络组。组长由省环保厅和子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共同担任,联合协调领导小组联络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开发监督处。相关各市联络组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助配合落实所在市山西子项目的各项任务,开展必要的生态环境专项调查、补充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山西子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9〕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山西子项目的承担单位由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牵头单位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相关技术支持单位组成。有关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制订子项目技术方案,组织编写子项目成果报告、工作报告以及决算报告。

  我省由省环保厅负责组织省内各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技术专家,共同组建一支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作高效的技术团队支撑项目的实施。

  七、工作要求
  由于山西子项目启动晚,时间紧、任务重,省级相关部门及有关的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环保部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依据确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积极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保障人员、机构、经费及时到位,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山西子项目总报告和九个专题研究所需经费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安排,省财政厅具体落实。

  与山西子项目基础资料密切相关的林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和数据,积极配合项目如期完成。省环保厅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工作中应将我省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对资源环境产生的累积性、长期性影响作为评价重点,提出全省重点产业优化发展的调控方案和优化产业发展的环境技术、经济政策,为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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