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办发〔2009〕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8〕351号)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增云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助理
冉崇伦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封 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思聪 市国资委副主任
董泽明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赵吉林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陈 健 市工商联副主席
卢自强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先权 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由刘增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劳资 协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