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技改函[2008]1182号
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我省“两个加快”速度,按照奇葆书记“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迅速调整工作重点,抢抓项目”的重要指示,请你们积极储备、组织筛选一批重大项目报送我委。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选择一批壮大延伸优势产业或弥补优势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升级项目。
(二)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选择一批前期工作成熟、能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与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投向一致的重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具备年内或明年初开工建设条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应初步具备以下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由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等附件材料基本齐全。
(三)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08年12月1日前将《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重点项目汇总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重点项目基本情况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省经委技改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海 陈 焰 郭 庆
联系电话:(028)86265726、86263273
传 真:(028)86265713
电子邮件:tzghc@scjm.gov.cn
附件:1.《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重点项目汇总表》
2. 《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重点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