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煤化工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
山西省煤化工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煤化工产业是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其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大,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煤化工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煤化工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煤化工在全省工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一五”以来,煤化工围绕“肥、醇、炔、苯、油”五条特色发展主线,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2008年,尿素、甲醇、PVC、粗苯加工、煤焦油加工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600万吨、100万吨、87万吨、50万吨、210万吨,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507亿元,就业人数达15万人。煤化工产业有力地支撑和带动了我省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保障农业化肥供应、稳定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煤化工产业长期粗放型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行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初级产品多,精细产品少。二是整体装备水平偏低,缺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大型煤化工装置。三是缺乏具有引领作用和龙头地位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四是产业布局不合理,没有形成具有明显循环经济特征的大型煤化工园区。五是国际化水平低,对外合作层次不高,产业外向度较低。六是环境、水资源压力较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受国际油价大幅下跌的影响,我省煤化工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出现了产需陡势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亏损面加大等问题,自身稳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应当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央及我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提振经济的积极效应正逐步显现;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阶段,经济发展对化工产品仍有巨大需求;我国缺油少气相对富煤,以煤化工路线生产化工基础产品和清洁能源,是我国化学工业的必然选择;我省煤化工产业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已初具规模,具备快速发展的基础,金融危机给我省煤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机遇。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煤化工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以改革开放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大型煤化工企业为主线,采用先进的大型煤气化和化工合成技术装备,改造提升化肥、乙炔化工等传统煤化工行业,培育壮大炼焦化产深加工、甲醇及其衍生物产业链,稳步发展醇醚燃料、合成油、煤制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甲醇制烯烃等化工新材料,构建我省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改造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全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精细化、清洁化、信息化,实现我省煤化工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11年,我省煤化工产业粗放型发展方式得到根本改善,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综合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新型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1.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全省煤化工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50亿元。主要产品产能实现以下目标:尿素、甲醇分别达到800万吨/年、60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粗苯精制分别达到300万吨/年、100万吨/年;PVC、苯胺、1,4-丁二醇、醋酸、己二酸、TDI、有机硅等其他大宗煤化工产品合计达到200万吨/年以上。开工建设百万吨级的煤制合成油、甲醇制汽油项目,完成60万吨级甲醇制烯烃项目前期工作。
2.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培育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企业4户,超50亿元企业6户。50亿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占全省60%以上。重点发展15个煤化工工业园,园区内产品销售收入占全省60%以上。
3.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全行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达80%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达60%以上。
4.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国家级煤化工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在劣质煤、高硫煤气化等制约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
5节能环保取得明显成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由3.5吨标煤下降到2.8吨标煤;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率分别由20%、30%提高到80%;焦炉煤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由60%、40%提高到90%;工业污水回用率由40%提高到90%;万元产值二氧化硫排放由11.4千克降为8千克;万元产值化学需氧量(COD)由4.7千克下降到3.5千克;万元产值废水排放由19.6吨下降到10吨;新型煤化工装置能耗水平和“三废”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依托三大特色基地,打造化工园区
以现有煤化工产业为基础,综合考虑煤炭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交通运输等支撑条件,依托晋东、晋中、晋北三大特色煤化工基地,建设具有明显循环经济特色的煤化工精品园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集约发展。
1.巩固提升晋东化肥及清洁能源特色煤化工基地。
(1)立足现有基础,以天脊、丰喜、兰花等化肥企业为依托,重点建设晋城巴公、高平西部、泽州周村、临猗丰喜等化肥精品工业园。
(2)以潞安集团、晋煤集团示范装置为基础,建设百万吨级煤制合成油、甲醇制汽油装置,打造合成油工业园。
2.培育壮大晋中焦化和乙炔化工特色煤化工基地。
(1)立足焦化企业布局,以焦炉气、粗苯精制及深加工、煤焦油深加工为重点,建设潞城店上、介休义安、交城夏家营、汾阳三泉、孝义梧桐等焦化系列煤化工精品园区。
(2)以山西焦化、山西三维等重点企业为依托,优势互补,建设焦化化产深加工项目和1,4-丁二醇及其下游产品等乙炔化工项目,打造洪洞赵城综合性煤化工精品园区。
(3)以太化搬迁为契机,按照煤、电、化、冶多联产模式,打造国际一流的具有鲜明循环经济特色的煤化工精品园区。
3.全面启动晋北甲醇及甲醇深加工特色煤化工基地。
(1)以同煤集团为依托,以适合当地煤种的气化技术为支撑,重点建设百万吨级甲醇及其下游产品项目,打造全省最大的甲醇特色煤化工精品园区。
(2)以山西橡胶为依托,建设大型氯丁橡胶装置,打造合成橡胶精品园区。 (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实现集约发展
依托太化集团,联合省内煤炭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建设集煤、电、化于一体的现代大型煤化工企业。依托阳煤集团,实施跨地区并购,形成尿素、乙炔化工特色大型煤化工企业。依托晋煤集团对天泽化工等晋城尿素企业进行整合,组建特大型尿素和清洁能源特色煤化工企业。对潞安集团、天脊集团和周边关联企业实施联合重组,组建大型综合性煤化工企业。依托同煤集团,建设大型煤制甲醇及其深加工项目,培育甲醇特色大型煤化工企业。引进中石化、中石油等战略投资者,与我省煤炭企业联合,建设甲醇制烯烃项目和煤制天然气项目,培育新型煤化工企业。
(三)培育行业拳头产品,打造知名品牌
打造尿素、多元复合肥等化肥系列拳头产品,甲醇系列拳头产品, PVA、CR、1,4-丁二醇等乙炔化工系列拳头产品,苯、苯胺、TDI等苯系列拳头产品,针状焦、高档炭黑、改质沥青等焦油深加工系列拳头产品,医药中间体、橡胶助剂、催化剂、饲料添加剂等精细化工系列拳头产品。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升级
结合我省煤化工产业发展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技术改造,层层递进促进产业升级。
现阶段主要是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甲醇合成技术改造提升合成氨、尿素、甲醇装置,推动甲醛、醋酸、聚甲醛、脲醛树脂、碳酸二甲酯、聚碳酸酯等甲醇衍生物项目建设;采用大型聚合工艺改造提升PVC、1,4-丁二醇等乙炔化工装置;加快推进焦炉气制甲醇、粗苯精制、煤焦油深加工等焦化化产基础加工和己二酸、苯胺、苯酐、高档炭黑、针状焦、超导功率电极等精深加工项目建设。
在示范装置运行取得成功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年产百万吨大型煤制合成油和甲醇制汽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甲醇制烯烃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开工建设。
(五)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增强竞争能力
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国内外煤化工尖端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劣质煤高硫煤加压气化、缓控释肥料生产技术、大型整流技术、盐水处理技术、无汞催化技术、煤沥青改性替代石油沥青技术、甲醇汽油助剂技术等煤化工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煤制合成油、甲醇制汽油等工业化示范装置运行取得成功;医药中间体、橡胶助剂、碳纤维等精细化工新产品研发取得突破;以甲醇制烯烃为切入点,实现煤化工和石油化工技术嫁接。
(六)控制传统产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电石项目,原则不再布点新的煤焦油加工、粗苯加工项目,适度控制尿素、PVC产品总量。2010年底前,淘汰12500千伏安以下电石炉、间歇蒸馏煤焦油加工装置、单套能力低于10万吨/年的焦油连续加工装置、酸洗法粗苯精制装置以及小炼油、小合成氨、小二硫化碳等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装置。
(七)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升装备水平
新建、扩建的煤化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合成氨装置产能不小于30万吨(氨醇)/年;聚氯乙烯装置产能不低于30万吨/年,配套烧碱采用先进的离子膜工艺,电石渣全部综合利用;煤制甲醇单系列产能不低于6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装置产能不低于10万吨/年;二甲醚单系列产能不低于10万吨/年;醋酸产能不低于2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产能不低于60万吨/年;煤制合成油、甲醇制汽油装置产能不低于100万吨/年。
(八)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实现清洁发展
建立煤化工行业能耗和环保指标与国际国内一流企业的对标制度;持续降低煤气化工序的煤耗、氧耗、电耗、水耗指标,提高装置效率和碳转化率;充分利用剩余焦炉煤气,代替气化炉煤气、天然气,降低煤化工企业的原料成本和用能成本;严格控制电石、合成氨、烧碱等高能耗产品的消耗指标;积极利用电石渣、气化炉渣生产水泥、空心砖和新型建材;实现各种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逐步提高环保节能考核指标,降低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技改创新投入
在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每年列支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下项目:利用高硫、高灰、高灰熔点等劣质煤气化技术研发;整合省内煤化工设计、研究院所建设国家级煤化工工程技术中心;以煤焦油、粗苯等为原料的精细化工项目建设;煤制合成油、甲醇制烯烃工业示范工程建设;以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形式支持煤化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鼓励煤化工企业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二)着力培育企业集团
支持煤化工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对新形成的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是支持煤化工企业集团就近参与煤田开发,建设原料基地。二是对实现煤、电、化等产业一体化的重大项目优先审批,并在规划、信贷、土地、环保、用电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对来晋投资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政策扶持上与省内大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对引进大企业来晋投资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三)促进煤电化一体化
鼓励煤炭、电力和煤化工企业进行联合和兼并重组。鼓励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支持煤化工与煤炭、电力、冶金等多联产协同发展,实现能源资源梯度利用。支持煤化工企业热电联产、余热余能发电项目,对已竣工的项目限期完成并网手续。
(四)完善淘汰落后机制
全面摸底调查,制定煤化工行业淘汰落后目录和完成时间表。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责任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市县,暂停煤化工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设立淘汰落后产能补偿专项资金,对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任务实现产品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偿。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分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着力推进节能减排
利用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煤化工企业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以及余热、废渣、废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协调各地建设二氧化碳减排设施,利用联合国碳交易机制,积极争取国际资金,加大煤化工企业环保设施投入。严格执行能耗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对超标单位及责任人实施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
(六)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创新融资方式,广开融资渠道,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和服务。金融机构要主动与企业沟通,为骨干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一是支持企业以增量投入盘活存量;二是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水平高、就业人数多的企业要加大生产经营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不断链;三是加大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七)强化培养引进人才
建立有利于煤化工人才健康成长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采取期权、技术入股、特殊津贴等灵活的激励措施,鼓励引进国际国内尖端人才。对煤化工关键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改善煤化工产业高级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遏制人才外流。
(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市场动态等信息服务,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规划实施
为推动本规划的实施,省人民政府建立山西省振兴煤化工产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制定促进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综合保障,确保煤、电、水、土地等资源优先用于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
各市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按规划要求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1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煤化工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