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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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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发〔2009〕4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钢铁工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骨干优势产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当前,我省钢铁工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制定并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应对危机,推进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我省钢铁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产业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我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3年目标的实现。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2011年)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省骨干优势产业,涉及面广,关联度大,拉动力强,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2008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国钢铁行业成为受其影响最严重的行业之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为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应对危机,克服困难,推进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振兴,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发展现状。截至2008年底,全省规模以上钢铁企业资产总额2700亿元,从业人员约15万人。钢铁产能20万吨以上的企业约30家,其中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山东钢铁集团(含济钢、莱钢、张钢、石横特钢、永峰钢铁)、日照钢铁、青岛钢铁、潍坊钢铁、泰山钢铁、淄博南金兆集团、鲁丽钢铁、富伦钢铁、寿光巨能特钢、广富集团、江鑫钢铁、三德特钢等。2008年,全省累计生产铁4657万吨、钢4459万吨、钢材5027万吨,分别占全国铁、钢、材总产量的9.76%、8.88%和8.7%,分别比上年增长-3.8%、1.17%和1.35%;实现工业增加值929.17亿元,占全省GDP的3%;实现销售收入3705.46亿元、利税279.02亿元、利润152.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36%、-19.82%、-29.71%。全省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达到640.23千克标煤,吨钢可比能耗达到640.85千克标煤,吨钢耗新水达到3.53吨,提前实现了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提出的主要能耗指标。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钢材需求下降,钢铁产品普遍陷入价格急跌、销售不畅、产量锐减、库存增加、效益下滑、资金紧张的困局,长期以来粗放型发展模式造成的结构性矛盾凸显。具体表现在:

  一是生产力布局不合理。我省钢铁产业只有约20%的产能布局在原料、运输、市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沿海地区。传统的三大钢铁企业中,济钢地处省会大城市,交通运输、水资源、环保、土地等制约因素日益突出;莱钢地处缺水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差;青钢地处旅游城市,发展空间受限。省内其他中小钢铁企业均分布在资源、环境、运输和生产成本受限的内陆地区。总体来看,我省钢铁产业布局与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要求和今后钢铁产业发展趋势不适应。

  二是装备水平总体偏低。据对省内22家主要钢铁生产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现有高炉中,大于1000立方米高炉仅占高炉总数的37%;现有转炉中,大于120吨转炉仅占转炉总数的47%;现有电炉中,大于70吨电炉仅占电炉总数的38%。目前,我省钢铁产业最大的高炉为1880立方米,最大的转炉为120吨,最大的电炉为70吨,最宽的中厚板轧机为3500mm,最宽的热轧薄板轧机为1700mm,缺少大型化、现代化技术装备,与国内外先进钢铁企业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不高。据统计,2008年全省共生产钢材5027万吨,其中,型钢599万吨、棒材719万吨、钢筋978万吨、线材620万吨、厚钢板183万吨、中板190万吨、热轧薄板178万吨、冷轧薄板132万吨、中厚宽钢带640万吨、冷轧薄宽钢带71万吨、热轧窄钢带159万吨、冷轧窄钢带28万吨、涂镀层板89万吨、焊接钢管155万吨、无缝钢管210万吨,全省板管比仅为40%,不仅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也低于国内平均水平。这些钢材品种中,普通的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的比例占80%以上,我国进口量较大和省内经济发展所需的高档汽车板、家电板、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钢、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高强度机械用钢、核电用钢等关键品种尚不能生产或生产量很小,山东钢铁产业在高档产品生产、高端产品研发、自主创新等方面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四是产业集中度较低。为适应全球钢铁行业的发展趋势,推动山东钢铁产业由大变强,我省按照“资产重组、淘汰落后、调整布局、提升档次”的方针,组建成立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山东钢铁集团粗钢产能仅占全省的40%左右,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鲁政发〔2007〕83号)中提出的占70%的目标有很大差距。我省钢铁产业集中度低,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企业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对产品市场以及原料资源的控制力和定价权。加快解决制约我省钢铁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既是我省钢铁产业走出困境的根本途径,更是振兴我省钢铁产业的必由之路。

  (二)发展趋势。2005年7月,我国颁布实施《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促进我国钢铁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为防风险、保稳定、调结构、促增长,国家及时出台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和调整振兴规划的引领下,我国钢铁产业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步伐继续加快。在近年已基本建成的鞍钢鲅鱼圈、首钢曹妃甸钢铁基地的基础上,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又明确提出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同时,明确提出实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未来3年内,我国钢铁产业将加快由内陆和中心城市向沿海转移,形成新的发展格局。

  二是钢铁企业联合重组趋势更加明显。我国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业分散、集中度低。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并推进以特大型钢铁企业为龙头的跨省市、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形成几个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未来3年内,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将成为钢铁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向。

  三是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新增产能要与淘汰落后结合,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标准。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结合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炼钢产能;实现钢铁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提升,吨钢综合能耗降到620千克标煤以下、吨钢耗新水降到5吨以下。

  四是自主创新、技术进步进一步增强。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支持重点钢铁企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钢材品种及其延伸产品,尤其支持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能替代进口的关键钢材品种。

  上述发展趋势,对我省钢铁产业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必须抢抓机遇,扩市场、保重点、调结构、破难题、促发展,在危机中求生存,在挑战中谋发展,实现我省钢铁产业振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快实施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主线,以结构调整、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调整布局、提升档次为重点,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钢铁产业由大变强,全面实现振兴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着力解决我省钢铁产业面临的困难,又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保先进生产力,压落后产能,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推进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3.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城市钢厂搬迁前提下,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

  4.自主创新,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加大技改力度,提高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品牌效应。

  5.市场调控,政策引导。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结合,运用市场调控手段,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实现产业稳定发展。

  6.内需为主,全球配置。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为主,优化直接出口,扩大间接出口,在合理开发利用国内铁矿资源的同时,建立境外矿石资源保障体系。

  (三)目标任务。到2011年,钢铁总量有效控制,全省粗钢产量控制在5000万吨左右;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培育山东钢铁集团成为国内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3-5个专业化中型企业;实现产业合理布局,沿海钢铁产能达到40%以上;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高炉大于1000立方米,转炉大于120吨)达到70%以上,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板管比提高到60%以上,产品结构显著改善;吨钢综合能耗降至620千克标煤以下,吨钢耗新水降至3.5吨以下,吨钢烟粉尘排放量降至1.0千克以下,吨钢SO2

  排放量降至1.5千克以下,节能减排持续深化;工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由目前的3%提高1个百分点,利税总额比2008年增长3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建设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把建设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作为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按照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按照首钢在曹妃甸减少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的压缩产能和搬迁,对山东省内钢铁企业实施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当前建设成本下降的机遇,加快落实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抓紧项目审批并尽早开工建设。项目获批后,列入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力争2011年底一期工程基本建成投产。

  (二)壮大骨干企业。扶持山东钢铁集团所属济钢、莱钢按照国家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淘汰落后,逐步压缩产能,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的研发,着力提升产品档次。支持青钢按省政府的统一规划实施整体搬迁。支持日钢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保留的产能纳入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同时,督促省内其他中小钢铁企业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任务,严禁擅自扩大规模。

  (三)发展一批重点产品。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产品以高档宽厚板、高档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为主;济钢产品以中厚板系列为主,提高高专板比例;莱钢产品以H型钢系列、优特钢为主;青钢搬迁至胶南作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深加工区,主要建设镀锌线、镀锡线、彩涂线以及船板深加工配送中心等。支持山东钢铁集团中的张钢、石横特钢、永锋钢铁等其他企业在不扩大产能的基础上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优化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其中,张钢按照区域性建筑钢材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尽快配套完善建材生产系统,逐步成为整合淄博市区域钢铁企业的平台。支持潍坊钢铁公司发挥现有优势,重点发展钢帘线用线材、优质线材、高强度棒材等产品系列,成为我省的专业棒、线材生产企业。支持鲁丽钢铁公司,加快技术改造,重点发展优质棒材、高强度螺纹钢筋。支持南金兆集团发展弹簧扁钢和产品深加工。支持泰山钢铁公司加快淘汰落后,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不锈钢产品档次,延伸现有不锈钢产品产业链,形成不锈钢系列产品优势,支持泉信不锈钢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不锈钢深加工产品。支持巨能特钢公司、齐鲁特钢公司发挥优特钢的生产优势,适应石油、机械制造、汽车、船舶、航天等产业的需要,生产合金结构钢、轴承钢、模具钢等产品,形成优特钢产品系列。支持鲁宝钢管、山东墨龙等企业发展专用无缝钢管和钢管深加工。鼓励发展钢铁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支持冠洲集团、淄博凤阳等企业发展多规格冷轧板材、涂镀板材和深加工,支持临沂临港产业区围绕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发展钢材深加工产品。鼓励优势钢铁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发展“专、精、特、新”产品,打造品牌优势。

  在关键钢材品种方面,重点开发生产高速铁路用钢,高等级造船板,X80级以上管线板,高档汽车板、家电板,高强耐磨机械制造用板,优质合金结构钢、模具钢、齿轮钢、轴承钢、弹簧钢,规格900mm以上的热轧重型H型钢和钢板桩,强度400MPa以上钢筋等,符合市场需要、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得到显著提高。

  (四)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根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要求,加快淘汰落后步伐,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并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标准。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能耗高、污染重、产品档次低的小钢铁企业。

  四、政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的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的财政贷款贴息、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

  (二)加快企业兼并联合重组步伐。抓住当前国家支持联合重组的时机,按照“政府督导,企业主体,依法操作”原则,推动山东钢铁集团对省内钢铁企业的实质性重组,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结合淘汰落后和兼并搬迁,加快内陆钢铁产能向沿海地区转移。认真做好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内陆地区不再布新点,现有中小钢铁企业不再扩大产能,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不再为内陆钢铁企业新增产能批准用地、核准项目。加快淘汰落后,建立问责制,没有按时淘汰落后任务的企业,不得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

  (三)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鼓励支持重点钢铁企业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技术研发机构,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广阔的品牌产品。支持省内重点钢铁企业抓好高效选矿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炼焦煤调湿、干熄焦,烧结烟气脱硫、烧结余热发电,铁水预处理、钢水精炼,蓄热式加热炉、控轧控冷,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及余热利用,废渣处理及综合利用、综合污水处理、能源集中管控、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组织筛选和上报符合国家要求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钢铁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快钢铁产业升级的步伐。

  (四)大力开拓市场空间。继续发挥“两个市场”的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钢铁直接出口占总量的10%左右。稳定国际市场份额,优化钢材直接出口,鼓励钢材间接出口。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国家增投入、扩内需以及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利时机,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增加产品市场份额。鼓励省内钢铁产业与上下游产业开展战略合作,提高直供比例。省内基础设施建设及省内钢铁下游产业要优先使用省内自产钢材。引导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不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五)提高资源保障能力。鼓励重点钢铁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资源市场,建立矿石资源保障体系。规范铁矿石进口及流通秩序,限制进口铁矿石流向违法违规建设、环保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调整振兴规划的钢铁企业。合理配置、开发省内铁矿资源,储量大(3000万吨以上)的铁矿资源优先配置省内大型钢铁企业。支持大型钢铁企业投资矿山勘探开发以及参与现有铁矿山的购并重组,加大小铁矿企业整治力度,规范小铁矿企业开采秩序。鼓励省内钢铁企业与独立焦化企业、重点铁合金专营企业采取直供或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成战略联盟,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招商引资、吸纳民资等多种途径,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发展的贷款支持,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

  (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和税收管理措施,促进行业调整振兴。二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并在规划、标准、政策、市场、技术、信息等方面发挥协调服务作用,重点围绕企业规划、投资、创新、管理、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强化指导服务,推动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

  附件: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钢铁 规划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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