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09〕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
新能源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和冲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发挥我省新能源产业优势,确保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优化升级,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技术创新水平大幅提升。2008年,实现产值近900亿元,光伏产业规模居全国首位。太阳能电池产量达1580兆瓦,多晶硅产量迅速增加,部分企业的电池转换效率位居世界前列。已有290多家相互配套的关联企业,形成了从高纯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集成系统设备到光伏应用产品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涌现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重点骨干企业,8家光伏企业成功上市,近20家企业年产值超10亿元。风电整机制造能力达100万千瓦,风电装备成套机组制造企业数量居全国首位,风力发电机和高速齿轮箱、回转支承等关键零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风力发电1.5兆瓦机组形成批量生产,2兆瓦机组试制成功,3兆瓦机组研制进展顺利。生物质直燃锅炉、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核关键阀门等一批高新技术和产品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我省新能源产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瓶颈。一是国内市场刚刚启动,国内需求对新能源产业的拉动作用有待提高。二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品成本偏高,影响新能源并网发电的推广应用。三是部分国产化设备质量、性能及技术水平与国外同类产品尚有差距,许多关键设备依赖进口。四是装备产业技术门槛较高,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制约产业发展。
应该看到,我省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科教资源丰富,与全球经济技术合作密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综合配套条件较为优越。世界各地对新能源发展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产业发展空间广阔。必须抓住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建立健全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围绕提升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产业规模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光伏产业和风电装备产业尽快做强,加快生物质能和核电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产业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把江苏建设成在国际国内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二)主要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培育1家销售收入超500亿元、5家超100亿元、20家超50亿元的企业(集团);骨干企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份额进一步扩大;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产业聚集区,建设10个省级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在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和核电等重点领域,建设30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亿元,2010年实现3000亿元,2011年实现4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00亿元,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形成10000兆瓦左右生产能力;风电装备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形成4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生物质能装备产业和核电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光伏产业。
实施一批光伏产业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从硅料、太阳能电池(组件)到系统集成、电厂工程总承包的完整产业链,争取国外订单,扩大省内示范,推进并网发电,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努力建设世界光伏产业基地、光伏电站输出基地和全国光伏产品应用示范基地。
1.着力发展四大重点领域,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硅材料。重点发展高纯多晶硅提纯工艺技术与关键装置。在引进国际先进高纯硅生产工艺和设备基础上,加快消化吸收提升改良西门子工艺技术,掌握和完善还原炉、氢化系统和尾气干法回收系统及全过程自动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发冶金法制备多晶硅材料、高纯石英砂制备太阳能级多晶硅等低成本材料和无氯工艺等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实现产业化。对应用传统工艺的高纯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布设新点。重点支持协鑫江苏中能、江苏顺大、连云港中彩、镇江大全等大规模、高水平、低能耗多晶硅基地建设。
硅片。重点发展大面积超薄硅片和浆料回收利用技术,加强对熔铸、剖锭及切割等关键技术创新,提高熔锭容量,降低硅片厚度,减少硅料损耗。支持镇江辉煌硅能源、常州亿晶、江阴海润等一批骨干企业提升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形成10亿片年生产能力。
太阳能电池与组件。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组件封装工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鼓励发展光电转化率国际领先的单晶硅电池、多晶硅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进无锡尚德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常州天合光伏垂直一体化产品和苏州百世德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集成系统与设备。发展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集成和平衡调度技术、生产和检测设备设计制造技术及配套材料国产化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中盛光电、江苏兆伏、国电南瑞、中环工程、南京冠亚和南自通华等一批重点企业开发大功率并网发电系统集成设备;支持无锡南亚、苏州库特勒和常州华盛天龙等一批企业的生产与检测设备国产化。推进太阳能电池用光伏玻璃、电池生产辅助材料、固体照明器件等配套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苏州中来、常州亚玛顿等一批企业的配套材料产业化。
2.降低生产成本,推进试点示范。
围绕光伏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应用,建设15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积极筹建省级光伏产业研究院。加快发展千瓦级以上系统集成装备、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规模制造能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降低单位耗能、减少材料损耗、提高转换效率,降低光伏产品和电站投资发电成本,到2011年实现光伏并网发电每千瓦时2元以内,尽早达到每千瓦时1元的目标。
扩大光伏并网发电试点示范,实施系统集成设备本土化率达90%的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屋顶和地面大型光伏并网电站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小型光伏电站作为补充电源。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新建小区,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电站。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推广使用光伏电源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扩大我省光伏发电利用量,积极拓展光伏产业发展市场空间。
3.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光伏基地。
围绕高纯多晶硅、晶硅电池、薄膜电池、生产及检测设备、集成系统设备设计和制造等关键环节,狠抓基地建设。以徐州、扬州和连云港为重点发展硅材料产业,以无锡、常州、苏州、南京和镇江等地为重点发展光伏垂直一体化产品,以苏州、南通等地为重点发展新一代薄膜太阳能电池,以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为重点发展光伏生产与检测设备产业,以镇江和泰州等地为重点发展配套材料和集成系统。
鼓励和引导光伏企业向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集聚。到2011年,建成5个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省级特色光伏产业基地。以基地建设带动产业集聚,促进光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按照完善产业链的要求,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和支撑作用,形成骨干企业和配套企业相互协同的产业格局。鼓励光伏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着力发展与光伏主导产业配套的服务业和相关产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拓展产业集聚空间。集成和整合光伏产业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研发体系、人才团队等各类资源,以高纯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设备制造等为重点,争取形成5个规模超千亿元的光伏产业集群。
(二)风力发电装备。
发挥现有产业优势,以风电场的规模化建设带动风电装备产业化发展,推动产业标准化、系列化,建设风力发电和风电装备制造基地。
1.突破核心技术,扩大产业规模。
风电机组。以兆瓦级以上成套机组为重点,提升1.5兆瓦陆上风电机组设计制造的技术水平,扩大规模化生产能力;加快2兆瓦以上陆上风电机组和兆瓦级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制和产业化;进行3兆瓦以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发展大功率双馈式发电机组、直驱式发电机组和液压式主传动发电机组设计制造等关键技术。积极推进一批整机厂加快兆瓦级以上风电成套机组重点项目建设,形成3000台年生产能力。
关键零部件。提高发电机、叶片、塔筒、大功率风电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重点发展高速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塔筒、法兰、轮毂、底盘、主轴、回转支承和变浆系统等关键配套件。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关键零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争取达到50%。
控制系统。重点开发变频、变浆控制、驱动设计制造技术、数字化风力发电场调度控制技术和并网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自主制造能力。
2.建设支撑平台,推动技术创新。
围绕风电机组、关键部件和控制系统等重点领域,建设10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风力发电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筹建省级风电产业研究院。建设风电产品和设备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产品的设备质量检测和认证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陆地和海上风电实验场建设,制定我省风力发电技术地方标准,为打造我省沿海风电“海上三峡”提供技术支撑。
3.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集聚发展。
以兆瓦级及以上风电整机、小型家用风电整机、关键零部件和控制系统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风电装备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以无锡、常州、镇江、南通、盐城等地为重点,突出发展年产100台以上兆瓦级风电整机;以扬州为重点,突出发展大批量小型家用风电整机;以南京、无锡、泰州、徐州、盐城、连云港等地为重点,突出发展叶片、塔筒、法兰、轮毂、底盘、主轴、回转支承以及特种电缆、变压器等关键部件和配套产品。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风电配套产品。
(三)生物质能装备。
加快生物质能装备产业体系建设,加大研发力度,推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重点发展发电机组和关键部件制造。
重点研制生物质直燃和掺烧发电、气化发电系统设备、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等发电机组。开发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成型技术、高效燃烧及供热技术、气化和液化技术、垃圾发电二恶英处理技术等关键技术。提高生物质燃烧锅炉、焚烧锅炉、高效气化装置、热解液化装置等关键装备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秸秆直燃锅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等发电机组和关键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规模生产能力,建设国家重要的生物质能装备制造基地。
2.加快生物质能源产品制造装备的开发。
积极研制生物质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燃料等新型能源产品制造工艺和装备。培育一批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生物丁醇等工艺设计和装备制造高技术骨干企业,构建我省生物质能源产业链。加快推进新型生物质能源产品生产工艺开发和设备产业化。建设一批生物质、农林废弃物直燃与气化发电供热供气示范工程,建设国家生物质能源利用先进示范区。
3.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已有产业和技术优势,围绕生物质产业发电机组与关键设备、能源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制造和应用等方面重大目标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建设5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支撑平台,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核电装备。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核电的机遇,积极开展有关装备技术攻关,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推进核电装备技术创新,形成产业体系和制造能力。
1.大力发展优势关键零部件。
提高核电站汽水管道用高等级不锈钢无缝管及钛合金管材、核电站用海绵锆、高等级输电电缆、大型高品质铸锻件等核电装备关键配件和材料的研发及制造能力。推进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建设国家重要的核电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
2.积极开展核电有关设备技术攻关。
积极开展高等级压力容器(核岛内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安注箱等)、核电站用泵及阀门、核电用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包括交直流大型高效节能变压器、全封闭组合开关)等核电站机电设备的技术攻关与研发。努力将设备制造范围扩大到汽轮机、发电机和其他重要主辅机设备,加快主设备及配套设备制造能力建设。
四、政策措施
(一)落实产业政策。
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1号),对各类投资主体研制开发新能源产业项目实行鼓励政策,加快项目的核准、备案。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优先给予土地、信贷等支持。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应用传统工艺的高纯多晶硅生产项目。鼓励发展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限制单晶拉制和多晶硅铸锭等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用地保障,各地要在省下达的指标中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对省级重点项目,地方安排用地指标确有困难的,省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支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新能源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友好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资源环境影响大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施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提标改造,确保增产不增污。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推动设立省光伏发电专项资金,主要对光伏并网发电电价、光伏发电示范推广工程给予补贴,引导和鼓励我省光伏企业投标竞争国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加大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对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支持,对国家重大产业化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地方配套。加大国家和省已出台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用好国家鼓励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
优先支持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方向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我省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展风险投资,鼓励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对新能源企业的投资。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对我省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股权投资。
(四)加快企业兼并重组。
加快新能源企业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推动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力、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新能源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之间组成战略联盟,实施优势互补,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对重组企业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重组方试行重组并购贷款,对骨干龙头企业跨地区重组和产业转移项目给予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
(五)提升国际化水平。
抓住当前国际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和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以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规模大和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强与省内高技术企业的融合互动,积极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链和经济增长点。加大与国外专业研发机构和专业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鼓励国外制造厂商和研发机构来我省投资办厂和建立研发中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合理利用境外资源,以购并、合资合作和租赁等方式开拓境外市场。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照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和振兴目标的实现。各地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
(二)注重规划引导。
围绕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做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加强专项规划与国家、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发展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以规划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目标考核,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四)优化服务环境。
加强新能源产业统计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把握运行规律,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工作流程,加大部门协调服务力度,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使重大项目尽早投产达效。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强化人才支撑。
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在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设置新能源专业,开设新能源应用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多层次培养新能源专业人才。依托现有高校,整合相关资源,筹建新能源学院(二级)。成人教育和业余教育(电大等)可设立或加强新能源专业教学,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种新能源技术培训。积极吸引有技术、资本及管理才能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我省投资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新能源产业确定的四大重点领域所需高端人才列入省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计划。
(六)发挥协会作用。
行业协会要及时跟踪国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趋势和动态,及时掌握、公布行业发展情况和信息,引导、组织企业参与人才培训和联合开发。积极推动新能源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完善行业应对贸易摩擦机制。自觉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附件:1.关键技术
2.重点项目
3.工作分工
附件:1-3(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