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09〕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江苏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2009年4月)
2009年全省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稳步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制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调整优化政府组织机构,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做好新组建部门的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完成省政府各部门的“三定”工作。研究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推开乡镇机构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对省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抓紧研究制定省属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积极探索和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运行机制创新。稳步实施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清理省行政审批项目并予以公布,力争年内取消省级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的10%。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的衔接和监管工作。出台全省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规范意见,力争年内全面建成省级电子监察系统。(省监察厅、省法制办)
4.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省法制办、省监察厅)
5.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出台《江苏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步伐。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渠道。(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经贸委)
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6.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不断提高覆盖率和带动力。(省农林厅)
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省农林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劳动保障厅)
三、加快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
8.继续抓好省属企业改革重组。推动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重点推进资源同类、业务同构的省属企业重组,引导省属企业在子公司和业务板块层面加强整合重组。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省国资委、省粮食局)
9.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各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担保机构的激励补偿机制。启动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设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机制,全面开展股权出资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加快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科技厅)
四、推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的制度创新
10.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限,规范和优化投资管理程序,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
1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理顺省对市县、市对县预算外收入分配关系,规范预算外资金分配和管理。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行为。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实行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研究制定《省级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措施。(省财政厅)
12.完善节能减排促进机制。在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初步建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完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政策,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工作扩大到全流域。(省环保厅)
13.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设立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组建20个产学研合作联盟。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200家。加快建设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推进高校院所现有各类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工程中心、创新基地等对企业和社会开放。(省科技厅)
14.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全省进出口监测、预警体系和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出口品牌培育、评价、保护和促进机制。探索“空陆联运”、“便捷通关”。建立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便利程度。完善应对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跨部门综合应对机制。(省外经贸厅)
15.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掺烧可再生资源的电价政策,完善脱硫电价政策。继续推进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健全农资价格上涨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省物价局)
五、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6.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扶持和推荐工作,推动各类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配股增发等方式做优做强,提高再融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探索建立全省统一互联的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17.深化国土资源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各项配套制度。(省国土资源厅)
18.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
19.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省有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推动城市信用建设试点,启动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市场、示范行业创建工作。加强“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省经贸委、省信用办)
20.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围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广告市场和文化市场监管、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重点,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基层监管执法长效机制。推进“一表式”登记受理和网上并联审批,落实“非禁即准”、“非限即入”的市场主体准入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省文化厅)
六、继续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
21.壮大地方金融业实力。进一步推动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完成紫金保险公司筹建、开业运营,做好华泰证券上市工作。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积极推进南京河西新城等金融集聚区建设。(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22.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稳妥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年内组建30家左右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抓好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8—10家县级银行类分支机构。继续探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北战略合作新途径,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跨区域经营。(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
23.增强保险业综合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扶持紫金财产、利安人寿等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全面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省金融办、江苏保监局)
七、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24.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完成凤凰集团所属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推进县级广电网络资源整合,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度。完成中国江苏网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以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推动市县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全省文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探索研究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政策投资基金。(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2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覆盖城乡基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以县为单位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加快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力争年内实现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卫生人才培养,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2000名大专层次医疗卫生人员,为城乡基层规范化培训2000名全科医师。修订、调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办法。(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
2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上学的比例。深化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推动考试与评价制度创新。推进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调整,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发展乡镇社区教育,启动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贷款审核新机制。(省教育厅)
27.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开展国家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培训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各类服务业转移。大力推进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着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政策体系,规范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评估工作。(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农林厅、省教育厅)
28.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的“刚性进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由“差额缴拨”向“全额缴拨”转变,稳步开展社会化发放试点。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的机制。制定实施《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
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29.深入开展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和鼓励苏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努力在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指导和督促其他地区制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省发展改革委)
30.继续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做好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起草省级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省发展改革委)
九、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31.认真做好各项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工作,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措施和时间步骤,及时反馈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2.加强改革的跟踪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主题词:经济管理 体制改革 要点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