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09〕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2009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切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适时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省法制办、省审改办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江西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和办公制度,对省市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结。通过改革项目审批方式,使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力争使我省项目审批在中部乃至全国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定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将细化后的标准汇编成册,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使用。(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除涉密和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府信息及其它政务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相关政务信息、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及时在网上公开。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制度,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社会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在学习兄弟省经验基础上,探索省级政务服务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政府审批和服务项目,要争取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限时办结,逐步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一站式”服务,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目标,最大限度为投资者、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省监察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原来由政府审批向市场交易转变,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公正交易。(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决定》确定的内容,做好市县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分解任务,落实部门,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切实建立起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体系。(各市、县、区政府负责)
(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事项和量化标准。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集体讨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七)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行政诉求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保障遇到困难和问题的群众有地方诉求,及时受理并且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处理群众行政诉求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省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八)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在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的同时,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题班,增加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内容和课时。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素质,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县、区政府负责)
(九)编制贯彻《纲要》的五年规划。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提出今后五年我省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规划,指导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确保《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省政府法制办、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以依法行政年度工作重点为主要内容,确定考评细则,量化评分标准,科学构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探索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与奖励惩处挂钩。
(二)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报告工作,督促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每年分别向省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根据各地、各部门的情况报告,加强分类指导。
(三)发挥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加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间的相互交流与配合,形成定期会商工作、共同研究事务、合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
(四)召开会议总结部署。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五年来全省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部署今后五年的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