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 〔2010〕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促进企业战略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集约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现对我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7—2009年,全省实施企业战略重组重点项目474项,新增资产规模1474亿元,安置就业31万人。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组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志,全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进入新阶段,思路更加明晰,程序更加完善,方式更加科学,加快了企业做大做强进程,促进了全省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但我省资源配置分散,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少,产业集中度低,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依然突出。在促进企业重组过程中,还存在着条块分割、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等问题,影响了重组的效率和效果。
立足全省产业发展实际,适应经济发展趋势,促进企业战略重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势在必行。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新形势下,积极促进企业战略重组有利于我省企业统筹配置国内外资源,在新一轮竞争发展中抢占先机,在产业再分工中赢得主动;有利于我省在现代农业、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集中各类创新要素,优化治理结构,促进优势互补和产业链接,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实现规模效应、聚变效应和集成效应。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策略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省实现跨越发展和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要求,以优势企业为依托,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之间强强联合、优势企业并购落后困难企业、企业非主业资产向同行业主业突出的企业聚集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开展跨国、跨地区、跨所有制、跨级次战略重组,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和素质,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支撑产业,加快“两大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政府推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自愿相结合,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策引导激励作用。2.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服从和服务全省总体发展大局,推动国有资本和优势资源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优势产业集聚区集中,向企业主营业务集中,以企业结构调整推动全省产业优化升级。3.优势互补,集约发展。有利于优势互补、深层融合,有利于资源整合、集约利用,有利于产业链接、循环发展,有利于优化布局、兼顾各方,有利于形成合理规模,争取国家政策支持。4.深度融合,创新机制。坚持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实质性重组,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防止简单“拼盘”和流于形式的无效重组。5.开放多元,促进发展。坚持以重组促发展,推动开放式、多元化重组,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大力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源,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力争2—3年内,实现如下目标:1.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基础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源整合,促进企业非主业资产合理流动,加快形成若干专业化水平高、具有规模优势的完整产业链条。2.打造优势企业群体。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规模或效益进入国内同行业前3名的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接近或达到1000亿元的企业3家,力争进入中国500强企业前100名,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经营企业集团。
3.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集聚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工作策略。
1.把握底线。总的要求是以发展为目的,着眼全省产业发展全局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在有利于培育我省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引进资金和高端技术、有利于培育知名品牌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因企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进我省企业与各类战略投资者的联合重组,实现长期合作、实质融合、共赢发展。同时,保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
2.掌握主动。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统筹谋划省内企业重组,避免盲目无序、各自为战;科学规划开放式重组,有针对性地寻求符合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长期合作伙伴,围绕以市场引技术、存量引增量、资源引资金等战略意图,牢牢把握企业重组的主动权。
3.防控风险。加强对企业战略重组的引导和规范,做好并购重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切实防范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引进战略投资者要从资金、技术、产业实力及品牌、信誉、业绩等方面综合评估,坚持战略合作,防止炒作题材、投机圈钱;坚持维护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警惕恶意并购和形成垄断。
4.兼顾各方。加强各利益攸关方的沟通,尊重少数股东权益,协调地方政府利益,做好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人事安排,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争取多方支持,确保企业和谐稳定和重组工作顺利推进。
三、重点任务
围绕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和我省“一个载体、三个体系”的战略定位,按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总体要求,以资产、产业、技术和资源重组整合的“3+1”模式为主体内容,重点抓好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等产业板块的企业战略重组工作。
(一)煤炭化工业。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继续推进省管煤炭化工企业战略重组,促进产业链接和循环发展,建设特大型现代能源化工基地。以大型骨干煤炭企业为依托,整合省内中小煤炭企业。大型骨干煤炭企业资源占有率达到全省已探明资源的90%以上,生产集中度达到全省煤炭产量的75%以上。对中小煤矿原则上不再配置后备资源,将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左右,促进煤炭资源的集约开采与有效利用。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煤炭化工企业为依托,积极开展与国内外优势化工企业及科研院所的产业链合作,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和深加工水平,集约生产甲醇制烯烃、乙二醇、醋酸、聚甲醛、醋酸乙烯等深加工产品,延长煤化产业链条,抢占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有实力的化工企业加快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以优化产业布局和上下游资源配置为重点,推进行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条,提升规模和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铝工业。在保持现有产能前提下,整合省内氧化铝、电解铝相关企业,形成具有规模优势、集约发展的大型铝工业企业集团。以骨干铝工业企业为依托,以中高端铝加工项目的合资合作为切入点,与国际大型铝业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与优势企业的战略联盟,引进关键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加快技术创新,发展中高端精深加工产品,形成完整、协调、高效的产业链条,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铝工业基地。推动省内铝土矿资源向重点铝工业企业集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过度开发,促进循环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钢铁工业。统筹考虑当前调整和长远发展,在保持合理规模的基础上,立足省内市场,积极开拓省外市场;立足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立足自身做强,积极寻求战略合作,着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重点钢铁企业抓住国家钢铁产业调整振兴机遇,充分利用比较优势,与国内特大型钢铁企业或相关中央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参与国内钢铁产业专业化分工,增强铁矿石和煤炭等原辅料的保障能力,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精品钢、精品材基地。鼓励省内其他大中型钢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与省内外钢铁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贸易单位、上下游相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与战略合作。支持钢铁企业积极参与省内现有铁矿企业的并购重组,联合优势企业开发省外和境外铁矿、煤炭资源,建立稳定的资源保障体系。
(四)装备制造业。贯彻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推进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发挥品牌和市场优势,开展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平顶山、许昌等地骨干输变电设备制造企业开展与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输变电集团,加快中原电气谷建设。支持洛阳骨干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系列新型节能动力机械制造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拓展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工程机械及配套等产业,加快洛阳动力谷建设。引导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加快推进郑州百万辆汽车基地及汽车服务贸易中心建设,重点发展经济适用型汽车、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实现我省汽车工业跨越式发展。
(五)食品工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推进业内联合重组,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提升产品档次和品牌支撑力,促进我省由食品工业大省向食品工业强省跨越。鼓励大型骨干粮食企业加快行业整合和企业重组,形成集粮食仓储、流通、加工为一体的粮食贸易加工集团,加强与粮食基地的战略合作,探索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模式。支持面制品、肉制品、奶制品及果蔬、油脂、饮料等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整合省内外销售网络,加快提升规模和技术水平,培育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鼓励企业之间开展资本、技术合作,形成战略联盟,避免省内市场过度竞争,联手提升品牌影响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六)纺织服装业。发挥我省市场和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以知名品牌和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开展战略合作与联合重组,提升纺织服装行业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发挥其惠农、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以骨干纺织企业为依托,整合省内关联资源,加强与新疆等主要产棉区的战略合作,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鼓励骨干企业开展区域内和跨地区合作,拉长产业链条,高起点适度发展节水和少、无排放印染产业,培育优势品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加快全省纺织服装工业升级转型。建设国际性服装贸易批发市场,发挥辐射作用,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服装加工和贸易基地。
(七)电子信息产业。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省内电子信息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等形式实现规模扩张,并以重点建设项目为平台,引进境内外拥有先进技术、知名品牌、核心专利、人才团队和营销渠道的战略投资者,整合省内产业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和新型电池、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绿色电池、应用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消费电子、新型网络通信、新型显示等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电子信息大型企业集团和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
(八)生物医药产业。充分发挥我省原料、技术和品牌等比较优势,鼓励省内骨干企业引进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和中国医药百强企业,扩大资本规模,开发市场网络,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加大医药行业资产重组力度,优化配置存量资产,重点发展新型抗生素、现代中药、卫生材料、血液制品等产品,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势品牌的生物医药企业。推动医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具有资产纽带关系的研发平台,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加快产业化步伐,着力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九)文化旅游业。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改革发展,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组建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团和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2—3家上市公司。支持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整合省内资源,尽快实现资产和收入“双百亿”目标,跨入国家重点出版传媒企业集团行列。支持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整合省内报刊业务和网络资源,组建跨地区、多媒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河南影视制作集团联合省内外企业和民营资本,建成集开发、制作、发行、放映、播出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影视产业集团。支持河南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增强融资能力,整合文化基础设施,培育有知名品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基地。支持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打破部门隶属关系和地域分割,突破所有制界限,通过合资合作、兼并联合等方式,对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资源进行重组,稳步组建产权多元化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增强旅游开发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旅游知名品牌优势,推动优势旅游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组建区域性旅游集团。
(十)现代物流业。围绕郑州现代物流枢纽建设,推动省内重点物流企业开展以资本为纽带的联合重组,力争2—3年内培育若干家国家5A级和一批4A级大型物流企业,形成统一高效、开放创新的现代物流体系。结合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和大型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推进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对省内大型粮食购销企业的整合,组建河南粮食贸易集团;充分利用我省已有和在建的综合交通枢纽、各类口岸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整合省内资源,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组建大型商贸、交通、物流企业集团,积极打造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我省物流产业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结合郑州国际物流园区规划、航空港区总体规划实施和郑汴新区发展,支持省保税中心、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充分利用保税区建设的政策,发展大型保税物流企业,降低我省对外贸易成本。
(十一)交通基础产业。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推进资源整合,引进社会资本,加快建立我省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为依托,加强与国内外先进机场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航空公司,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增设飞行基地,加密航班航线;发展壮大河南航空公司,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和国内干线、支线,尽快将郑州建成国内重要的客运枢纽和国际货运枢纽。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和河南铁路投资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推进省内交通运输企业的重组,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融资能力,为我省公路、铁路、民航、交通物流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进地方铁路与国铁的联合重组,积极争取纳入全国铁路网发展规划,巩固我省铁路运输交通枢纽地位。
(十二)投融资平台。推进省内投融资机构重组,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增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做强省投资集团,整合地方金融资产,引进证券、信托、保险、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建设以新兴主导产业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为投融资重点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以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优质资产划拨、优势企业增资扩股和国有资本收益投入等形式,统筹整合国有“四资”(资源、资本、资产、资金),着力打造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资本调整平台、市场化运作的融资平台和实施债务资产处置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多策并举、竞相发展,形成以省投资集团、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两大省级综合性投融资机构为支柱,以交通、铁路、水利、文化、中小企业担保等若干专业性投融资机构为支撑的省级投融资平台格局。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重组成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使企业不因重组而增加成本和额外负担。重组中涉及工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等事项的,有关部门要高效办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同级次国有企业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变更或转移,以非交易形式办理的,减免相关费用;办理水、电、气、车辆及其他权证的,免收除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重点企业重组其他国有企业,对被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和省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进行处置。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规定的,产权变更经本级政府授权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后办理无偿划转。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企业重组导致资产评估增值、产生收益、权属变更的,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减免相关税收。重组后的企业集团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可按规定统一缴纳所得税。大型企业对特困企业重组后,因处理和消化企业历史潜亏而影响效益的,在对经营者业绩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企业重组中,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富余人员安置政策,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历史潜亏消化、衰竭型资源企业亏损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国有企业重组中的不良资产,经批准可打包处置或按规定予以核销,对非经营性资产准予剥离,按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政策进行处置。
(三)优化配置发展要素。对需要异地搬迁改造的中心城市城区内重点重组企业,在用地上给予优先支持;新扩建项目所需新增用地,其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在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和确保环境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区域环境容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重组企业项目建设。支持急需增量资源的高成长性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矿产企业和优势资源加工企业集中。支持省直部门脱钩改制企业的优良资产向同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提升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
(四)支持企业扩大融资。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企业并购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对重组企业增资扩股和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给予优先支持,对省内重点企业并购境外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和开发重要矿产资源给予相关项目贷款贴息支持。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体系、小额贷款公司和创投基金,为企业重组发展提供“过桥贷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融资支持。
(五)支持企业调整结构。支持重组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并给予科研项目倾斜及经费资助。重点重组企业开发生产的先进技术装备,在省内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采用。重点重组企业出口高附加值产品,在配额发放、检验检疫、报关通关、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重大和重要技术攻关资金等优先支持重组企业的相关项目。各级政府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资产划转、减免规费等投资方式,对重组企业产业升级项目给予支持。
(六)发挥行业中介作用。鼓励行业协(商)会及法律、财务、金融等中介机构为企业重组提供决策咨询、信息支持、方案设计等专业化服务。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长期稳定的联系对话平台,促进全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其勤勉尽责、公允透明、规范操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重组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健全省、市两级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联络沟通,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战略重组重大事项的审批程序,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有资本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指导已重组企业梳理产业板块,优化组织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加快文化融合。对正在重组的企业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重组依法合规、有序进行,有效防范重组风险。对拟重组的企业建立项目库,督促做好前期工作,为重组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省辖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把促进企业战略重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同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大力宣传企业战略重组中的经验、做法、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