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08]12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铁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自治区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完善全区铁路网结构,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1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铁路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强与铁道部的合作力度,积极采取多元化筹资建设铁路的方式,使地方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目前,全区在建铁路重点项目23个,铁路建设施工总里程达到5300公里,其中,新建铁路4400公里,改扩建铁路900公里。2008年年底全区铁路总里程达到9042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到7336公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0年全区铁路营运里程要达到143万公里以上。因此,必须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机遇,进一步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实现我区铁路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铁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提高“两个水平”、保持“两个高于”、确保“两个实现”的奋斗目标,继续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机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以构建自治区铁路快速客运通道、东西大通道、出区通道、资源开发通道、口岸通道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铁路新线建设并提高现有铁路运行速度和输送能力,建成能够基本满足区内资源开发、对外贸易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便利的铁路运输网络及出区、达海通道。
(二)发展目标。2009年至2010年全区将争取新开工重点铁路项目32个,建成铁路2700公里以上,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亿元;实现2009年至2013年5年间铁路建设投资达到1700亿元以上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一是在快速客运铁路通道建设方面,重点构筑蒙西地区至北京、西安,蒙东地区通往环渤海经济区,以及连接自治区东西部的快速客运通道。在加快集包第二双线、集宁至张家口铁路建设的同时,尽快启动张家口至北京、通辽至赤峰至承德至北京、集宁至通辽快速客运铁路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三市间的城际铁路,形成1小时经济圈。
二是在资源通道建设方面,围绕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霍林河等煤炭富集区加快铁路运输通道的建设,重点实施鄂尔多斯至曹妃甸、锡林郭勒至曹妃甸两条铁路下海通道以及鄂尔多斯、锡林浩特、白音华、霍林河、呼伦贝尔等地区煤炭集运铁路建设。
三是在出区通道建设方面,继续完善通往华北、西北出区通道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快连接东北地区通道建设。加快新建包头至西安通道、准格尔至朔州、赤峰至锦州、正蓝旗至张家口铁路和大虎山至齐齐哈尔、通让铁路增建二线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面向“三北”的铁路运输通道。
四是在口岸通道建设方面,围绕策克、甘其毛道、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阿尔山、阿日哈沙特、黑山头等口岸通道的建设,争取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甘其毛道至万水泉南、满都拉至白云鄂博、珠恩嘎达布其至巴彦乌拉等铁路项目。
五是在东西大通道建设方面,继续完善东西铁路通道的畅通,加快临河至策克、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等铁路项目建设,推进额济纳至哈密、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等铁路前期工作,尽快实现自治区东西铁路通道的全面贯通。
按照上述工作重点,2009年自治区将安排张家口至曹妃甸、集宁至通辽增建二线、通辽至霍林河增建二线、珠恩嘎达布其至巴彦乌拉、扎兰屯至阿荣旗、鄂尔多斯南部铁路、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满都拉至白云鄂博、霍林河至贺斯格乌拉、锡二铁路锡林浩特至阿巴嘎旗段和白城至阿尔山铁路扩能改造等20个重点新开工铁路项目。抓好集宁至包头增建第二双线、包西通道包头至大保当段、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锡林浩特至多伦增建二线、巴彦乌拉至新丘等23个续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建成集宁至张家口、伊敏至伊尔施、临河至策克、三北羊场至上海庙、呼和浩特火车东站等8个项目,新增铁路里程1600公里以上。全年铁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完成300亿元,同比增长875%。2010年自治区将在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再争取开工通辽至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铁路、准格尔至张家口、额济纳至哈密等12个重点铁路项目,全年计划投资在500亿元左右,预计新增铁路里程1100公里以上。
三、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科学制定全区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铁路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铁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铁路与工业布局的协调发展、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铁路与自治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的协调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尽快出台《自治区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各盟市要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基础上研究编制本地区的铁路中长期规划。
在强化主骨架铁路网建设的同时,要深入研究从干线铁路至工业园区和重点矿区的铁路专用线和现代化战略装车点的规划布局,充分发挥铁路干线的运输能力,提高运输效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呼和浩特铁路局尽快编制出台《2009年—2013年全区战略装车点布局和重点园区、矿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规划》,并确定2009年和2010年的具体实施计划。
(二)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积极推进促进我区铁路长远发展、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的原则,与铁道部和相关铁路局、各盟市共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对于纳入规划的重点铁路建设项目,一是积极配合铁道部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在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挥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和经营地方铁路方面的优势,支持该公司作为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骨干力量,加快自治区中东部地区铁路建设;二是及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是提前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四是地方政府帮助项目建设牵头企业落实其他出资人和银行贷款,尽快完成铁路公司的组建工作;五是创造良好建设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使项目能够早日投入运营。
(三)协调配合,全力完成铁路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铁路发展规划,重点保证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重点铁路建设项目用地要及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建设时序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铁路发展预留用地要纳入沿线城镇发展规划。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铁路沿线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所需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与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同商定,双方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按时付款、供地。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及时解决铁路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妥善安排好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补偿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截留、挪用。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林业、环保、文物、建设、规划、水利、交通、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收到铁路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后,要依据铁路发展规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办理审批或上报手续,需要补充资料和有关文件的要一次性告知。符合条件的要尽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好电力、环保、通信、水利、公路、森林资源、广播线路迁改和文物保护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铁路配套工程建设,协调同步,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盟市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铁路建设和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204号)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已出台的征地、拆迁、税收、收费、价格等政策和供水、供电、交通等保障措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铁路建设。
铁路部门要及时与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认真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地方铁路和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条件。在铁路设计和建设中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省投资,加强管理,确保质量,优质高效完成铁路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开放铁路投资领域,放宽铁路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和其他资本参与铁路建设与经营。国家干线铁路按照以国家投资为主、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的模式进行建设。除国家干线铁路外,允许企业控股参与铁路建设,鼓励外商投资铁路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自治区将积极支持有实力的地方铁路公司和合资铁路公司通过控股、参股、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对现有铁路项目进行整合,扩大地方铁路经营范围。鼓励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参与铁路建设。自治区将在投资渠道、融资方式、财税政策、运价机制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扶持,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将积极支持铁路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铁路建设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区铁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和投资强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积极协调解决铁路建设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盟市要完善相应的领导、服务、协调机构,加强对铁路建设的领导,为加快铁路建设提供保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