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09〕19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09年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部门分工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委、省环境保护厅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分工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我省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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