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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青海民航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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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10〕1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民航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青海民航事业发展,对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网络,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青海民航事业发展,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3号令)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青海民航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随着民航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青海民航已完成政企分开、属地化管理改革。目前,已初步形成航空安全监督、空中交通管制、机场地面保障、航空油料供应为一体的相互依存的发展格局。机场作为民航事业发展的主体,已建成运营西宁国内4D级干线机场、格尔木4D级军民合用机场和玉树4C级三江源生态旅游机场。西宁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已动工建设,预计2014年建成运行。德令哈、大武、花土沟机场建设正在抓紧前期工作。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海航空运输生产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03—2008年,青海机场旅客吞吐量以年均21%的速度增长,增长速度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2009年,西宁机场年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百万人次大关,跨入中型机场行列。目前,共有6家国内航空公司运营青海市场,西宁机场开通了至全国21个城市的航班,格尔木、玉树机场开通了西宁至西安的航班。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青海民航发展正处在战略机遇期,一是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民航业快速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我省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航空运输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大美青海”知名度的提高和“高原旅游名省”的精心打造,带动了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航空运输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国内发展环境和扶持政策有利于推动我省民航业发展。“十一五”到“十二五”是我国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迈进的历史性跨越时期,今后一个时期国内民航运输仍将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同时,国家《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3号令)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我省民航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我省航空运输网络格局初步形成。自2006年以来,我省已基本形成了以西宁为中心,格尔木和玉树机场为辅的“一主两翼”的机场格局。西宁机场已初步形成了辐射华北、华东、西南、中南,覆盖国内主要中心城市,连接玉树、格尔木两个进藏重要通道,由20个通航点、33条航线构成的航线网络结构。

  近年来,我省民航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开发难度大。我省地处青藏高原,人口稀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航空市场消费能力不足、覆盖面窄、季节性差异较大。二是民航企业经营成本高。我省机场均属高(高高)原机场和特殊机场,对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以及技术标准要求高,人工、机械降耗大,造成航空公司经营成本加大。三是机场安全保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省机场安全基础设施落后,底子薄,欠账多,标准低,航空公司运行安全压力较大。同时,我省机场都处在涉疆、涉藏的安保前沿,对机场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较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民航业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牢固树立安全、服务、效益同步提高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机场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开拓航空市场,完善航空运输网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民航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西宁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200万人次,到2015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80万人次。到2015年,完成西宁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和新建德令哈机场工程,开工建设大武、花土沟机场。进一步完善西宁机场航空网络,逐步增加格尔木、玉树机场通航城市和航班密度,形成以西宁为中心,连接省内支线机场,辐射全国各主要省会城市和旅游城市的航线网络格局。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积极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完善航空运输网络
  1.加大航空市场营销力度。机场公司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每年制定航线开通和营销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着力完善省内航线网络。对列入省、市、州扶持和培育计划的新开航线,在起降费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吸引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增加运力投放。同时,要积极协调国家民航局出台必要的经济补偿政策,鼓励航空公司参与冬春季航季运营,支持青海机场公司多辟航线、多开航班,鼓励航空公司开通西宁——拉萨航线,支持各航空公司参与青海高原机场运营,适当提高支线补贴,繁荣青海航空市场。

  2.加大基地航空公司引进力度。各州(地、市)政府、省发展改革、经济、财政、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和制定加快青海航空市场和临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形式、多途径引进和鼓励航空公司在青建立基地、设立分公司。要在土地利用、财税等方面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帮助争取民航主管部门在航权审批、时刻分配、资金补贴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加快发展。

  3.逐步开发国际(地区)航空市场。各级旅游部门要重点培育西宁至各省会城市、主要旅游城市以及与我省经济贸易往来频繁的发达城市的干线航线,形成西宁辐射全国的航线网络。同时,要积极加大对香港航线的客源组织力度,力争开通香港定期航班。要发挥西宁机场口岸的辐射作用,将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或世界500强企业、财团的专机、公务包机经由西宁航空口岸延伸至省内各支线机场。省民宗委要积极组织包机客源,力争开通朝觐包机,努力实现朝觐包机常态化。各州(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发挥我省医药、纺织品、畜牧业及蔬菜绿色产品的优势,积极组织特色优势产品利用空运渠道外销或出口。

  4.加快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各有关州(地、市)政府和部门要将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纳入各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重点加强机场与其它运输方式和城市交通的无缝对接。加强机场集疏运道路建设,对机场集疏运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属国省道的,由交通、财政部门按照国省干线公路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不属国省道的,由道路所在地政府按照地方干线公路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承担机场集疏运功能的城市道路,由各地区负责建设和维护。各级运管部门对机场开辟邻近省市的公路客运班线给予重点支持。各有关地区负责协调解决机场至城区客运班线的开通和停靠站点的设置问题。

  (二)统筹规划空港(机场)建设,提高运行保障能力
  1.加强政策规划引导。各有关地区和省发展改革、国土、建设、交通及青海机场公司等单位对机场总体规划进行修订,依法报批后,将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2.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直各有关部门和机场公司要加大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力争省内机场建设全额资本金投入,要重点做好西宁机场二期工程建设,着手建设德令哈、大武、花土沟机场。要提前做好省内其他支线机场的建设规划。

  3.加大机场建设支持力度。在土地利用上,机场建设项目需要用地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纳入省、州、市、县用地规划,并予以优先安排。从满足民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机场、空管、航空公司、航油等企事业单位未来发展用地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地区、省交通、建设部门要将机场场外的供水、供电、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作为城市综合公用设施的一部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机场总体规划设计要求,统一建设和管理。要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机场配套公用设施运行正常,满足机场运行需求。

  (三)进一步优化民航产业发展环境
  1.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民航事业的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密切配合,积极帮助民航企业特别是机场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为加快推进民航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民用航空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加强和完善有关民用航空的地方性法规建设,要对辖区机场净空、电磁环境及民航保障设施的保护工作进行立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为民航安全运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省发展改革、经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4.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协调民航相关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民航、铁路等部门尽快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5.民航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机场净空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加强民航安全管理,提升民航服务水平
  1.加强民用航空运行监管。民航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有力地安全防控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运营。民航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安全运营工作的综合监督,支持青海机场公司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青海机场公司要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严格按行业标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成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安保设备。

  2.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各有关地区要将机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按照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工作。青海机场公司要全面加快机场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省内机场建设格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市场营销措施,大力开拓航空市场,全力推动航空运输生产增长,逐步完善省内航空运输网络,积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树立良好服务“窗口”形象。青海机场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服务工作,完善机场服务设施和功能,制定机场服务标准规范,实行服务承诺制,努力提高机场服务水平,树立我省良好的窗口形象。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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