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本市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全球化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有效融合具有重大意义。为抓住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机遇,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打造成本市重大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全面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能力作为迎接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战略任务,重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端发展能力和对国际资源的调动能力,努力创造发展环境更优、企业规模更大、创新水平更高、新兴产业成长更快的局面,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实现新的突破。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总收入超过4000亿元,增加值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12%,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并培育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2012年后,要在新起点上继续发展,保持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全国第一的地位,强化首都支柱产业地位,使北京成为在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心城市之一;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成全国最大的软件技术创新基地、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居世界前列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区。
三、重点任务
(一)以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为核心,打造中国核心软件产品主要生产基地,软件产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结合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力促进操作系统、数据库、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软件产品的发展,加快工业软件的产业化步伐,培育以移动平台软件为代表的高端嵌入式软件产业,支持软件产品的服务化转型,显著提升软件业的自主化、产业化水平。
(二)围绕十大应用领域,鼓励研发行业解决方案,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以交通(重点是高速铁路、轨道交通等)、能源(重点是新能源、智能电网等)、制造业、物流、政务、金融、电信、传媒、医疗、医保社保等行业和领域的大型信息系统工程为核心,增强高端咨询能力、设计规划能力,形成一批大型综合解决方案,成为国家信息化工程的主要建设者和高端集成服务商。
(三)引领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强化中国互联网中心地位,互联网内容产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保持本市在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社区网络、网络视频、数据库服务、数字出版等新兴内容产业,打造全国网络电视基地,不断提高创意能力、增值能力、聚合能力和传播能力。
(四)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发展,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的水平,成为1000亿元级的全球信息传输新枢纽。
面向3G移动通信网络、20兆入户宽带网络和交互式有线电视网络等新网络平台,发展位置服务、智能导航、视频监控、网络电视等新型运营业务,不断提高网络增值服务水平。发展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容灾备份中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产业,积极支持各大集团总部在京建立专业化的指挥调度中心和商务信息中心,拥有一批辐射全球的商务信息总部。
(五)巩固本市在全国IT服务外包产业和软件出口领域的领军城市地位,提升外包层级,成为出口超过100亿美元的服务外包中心。
积极扩大外包企业规模,提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发展外包交付和再发包中心,强化本市在国内服务外包产业的领先地位。支持国际知名企业在京扩大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使本市成为跨国公司首选的全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部基地之一。
(六)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型业态,成为中国新兴产业发展最活跃、成长最迅速的城市。
紧紧抓住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带来的产业创新机会,引导和推动新一轮创业浪潮的兴起,通过产学研联盟等方式,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积极打造世界级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推进机制和服务体系。
建立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快协调推进。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促进其快速发展。
加强专业化促进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建立数据调查、资质评估、项目监理、质量测试、咨询设计、国际市场服务等方面的中介服务体系。
(二)突出扶持重点,建设引领产业发展的核心企业群体。
实施“打造一批大集团、聚集一批大总部、做强一批高端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的“四个一批”工程。集中资源扶持大企业、新型企业和快速成长的企业,重点支持10家左右领军企业和300家左右骨干企业。
加强银企合作,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市、区县联动,积极推进有重大发展潜力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区县引进国内外知名IT企业总部落户北京。
(三)集成使用政策,完善政策体系。
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作为改善发展环境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的核心,进一步加大在人才、科技、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通过整合利用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四)加大政府投入,改善投融资环境。
在政府设立的产业引导资金中,保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大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建立投融资体系、培育新型业态、扩大市场应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资金支持。
发挥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建立与担保公司、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合作渠道,切实解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兼并重组等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支持在京设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基金,吸引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机构在京集中,使本市成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资本中心。
(五)加强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
鼓励企业承接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鼓励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活动,在云计算、物联网、基础软件、移动计算、可信计算等重点和新兴产业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技术联盟发展。
(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人才优势。
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和世界级技术专家。充分利用好中央“千人计划”和本市“海聚工程”的平台,凝聚大批掌握前沿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完善对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将重点信息服务业企业纳入人才奖励范围。
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引进人才和接收急需专业毕业生的有关工作,保障重点企业的人才需求。
(七)合理规划布局,建立一批新的产业发展基地。
继续建好中关村软件园。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内,高起点规划建设新的世界级软件园区。
按照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对云计算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导航产业园、数字高清产业基地等新的信息服务业基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充分利用传统工业调整的厂房资源和其他存量房产地产,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小型产业集聚区和专业楼宇,降低创业型小企业的成本。
(八)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体系。
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产权、技术、产品和服务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建立面向国际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市场,扩大本市作为全国市场中心的影响力。
引导信息服务市场的有效扩大。3年内实现市、区县两级政府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0%和运行维护投资的80%外包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鼓励在京中央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将IT相关业务分立成专业化公司或者对外发包。
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健全行业资质等级制度。研究建立云计算、云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
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使本市成为全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最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