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浙国资党委发〔2007〕3号
正 文:
2007年国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次全会要求,围绕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省属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查找、深入分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多领薪酬、投资入股、兼职等行为;逐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把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建立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坚决清理纠正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在省属企业开展廉洁从业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从制度机制上保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构建惩防体系等工作纳入责任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的力度,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采取有力措施,机孕药此类的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之机,转移、侵吞国有资产;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
(一)加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抓好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各省属企业要加大惩防体系构建力度,完善惩防体系具体办法和措施,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力争在2007年建立起具有国有企业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二)注重宣传教育,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要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分类分层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大力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反映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三)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加强对国资监管等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出资人监管的主体作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加大对企业财权、物权、事权的制约,加强对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产品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实现各监督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三、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和机关效能建设
(一)明确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浙纪发〔2007〕5号),推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在立项上具有计划性、内容上具有针对性、方法上具有可操作性、运行上具有实效性。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受理投诉,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问题要严肃查处。
(二)突出企业效能监察的重点。继续在企业改制、资产处置、资本运营、营销采购、质量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对不良资产处置、国有产权交易等事项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行为合法和程序规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效能监察成果的运用。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
四、抓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
(一)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源线索。要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信访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时效性。对群众举报问题和上级转办信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有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侵害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严格办案手续,规范办案程序。所办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并及时做好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和规范程序的整改建议。进一步加强案例剖析,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省属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规章制度,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6〕102号通知精神,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工作。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把党性强、品质端、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加大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年省国资委将组织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和易发多发环节,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发生的新动态、新苗头、新特点,积极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措施和方法。创新工作方式,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企业经营管理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国资监管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
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2007年4月5日印发
发布机构: 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