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法规函〔2010〕383号
各省属企业、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各办、各直属单位:
省国资委成立以来,为规范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委先后制定发布了86个规范性文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对国有资产依法有序的监管体系,为搞好我省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起了决定性作用。
由于国资委是新组建单位,从事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可能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委制定了《山西省国资委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现就我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征求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1、对我委已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修订建议。
2、对我委下一步需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提出建议。
上述意见和建议请于年底前报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