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等文件,为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更好地学习和贯彻相关文件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责任意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近期召开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与领导干部问责规定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所长刘海全主持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廉洁从业与干部问责相关规定、问责制运行规则、如何加快实行问责制、反腐倡廉建设等为主要研修议题,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博导傅思明,中纪委有关室负责同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就以上内容做了深入的讲解。
吉林省国资委及下属企业、陕西省国资委及下属企业、宁夏国资委、首钢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等单位的120多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研修活动。
以下是参会代表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