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帮助国资委系统和中央企业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这部重要法律的宗旨、精神和各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更好的深化国资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于近期召开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深化国资改革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所长刘海全主持了此次会议,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李保民、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处长高云飞、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教授朱少平就制度创新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与重点内容解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讲解。
贵阳市国资委、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以下是参会代表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