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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深化国资改革高级研修班已结束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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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与近期召开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深化国资改革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史秀明主持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以制度创新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背景、《企业国有资产法》与国资体制改革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主要研修内容,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郑淑娜、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处长高云飞就以上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

    河南省国资委、甘肃省国资委、绵阳市国资委、梧州市国资委、铁岭市国资委、华能国际、五粮液集团公司、四川航空集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以下是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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