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和规范国有企业决策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机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是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董事会、监事会治理工作的指导,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规范决策,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决策水平,探讨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何有效、高效的履行职责,完善工作职能,保证决策机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结合国资监管和重点课题的研究召开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与完善工作职能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项目负责人朱蕾主持了会议,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处长高云飞,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处长王志平出席会议并围绕公司治理的理论、政策与实践,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探索与实践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讲解与探讨。
吉林省国资委及监管企业,南京市国资集团资产运营中心,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等30多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以下是参会代表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