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3号),是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改革、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推动实施国资企业节能减排目标,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资监管、国有企业的要求以及国有企业节能减排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结合重点课题的研究召开了“企业节能减排及相关政策解读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项目负责人朱蕾主持了会议,会议围绕节能、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施污染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机制等议题展开了研修,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节能减排专家组委员周宏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国家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某大型公司节能减排负责人曾武就以上内容做了深入讲解。葛洲坝集团公司、彩虹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下属分公司等20多家单位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