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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将问题电梯召回制度写入《特种设备安全法》

来源:《新京报》作者:廖爱玲
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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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全国多地频繁出现的电梯事故,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监局昨日表示,电梯召回有望实行,正在考虑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梯制定召回制度,并写入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之中。

  特种设备安监局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统计,电梯发生意外和事故的原因,有2/3都是由于电梯维修保养不及时不到位、管理不善、程序操作不正确、不按国家标准进行维修保养等导致,只有1/3是乘客原因。

  特种设备安监局表示,对电梯的监管力度将加大,制定多项监管措施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在起草中,质检总局将考虑把电梯召回制度纳入到《特种设备安全法》中。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电梯召回的相关规定,北京地铁事故的电梯生产商奥的斯公司至今也没有召回相关产品的打算。

  此外,针对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现象,质检总局将研究《电梯安全监察规定》,并制定统一的电梯维保合同范本,明确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

  ■ 数说

  来自质检总局的数据,目前我国在用电梯共1628590台,电梯保有量世界第一,且每年正以20%的增幅在增长。去年,我国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0.17,不过在刚刚过去的7月,电梯事故各地频频上演。

  自7月初北京4号线地铁扶梯事故后,全国各地质监对电梯安全展开检查,389台奥的斯公司生产的513MPE自动扶梯被责令停用。据国家质检总局介绍,截至7月底,各地共检查电梯231306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896台,经整改后目前仍有4091台电梯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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