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上海)突发事件如何应对,或将有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而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奖励,也将有望通过地方性立法予以明确。这是新民网记者2月14日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今年年内,去年已提请审议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规范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均将继续安排审议;而包括《上海市审计条例(暂定名)》、《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暂定名)》、《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若干规定(暂定名)》、《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暂定名)》等11件法规案也已经纳入年度正式立法项目,将在年内适时安排审议。
此外,包括《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上海市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暂定名)》、《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等12件法规案,纳入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将待条件成熟时即提请常委会审议。(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