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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延长退休年龄

来源:新华网作者:赵超 余晓洁
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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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国家‘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老年人口增长比较快,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发言中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建议,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鸣。

  为什么应当延长退休年龄?列席会议的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用数字阐述了他的观点。

  “我们国家的平均退休年龄是53岁,男性是55岁,女性是50岁,机关可能会延长一些。现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算一算,一个人参加工作,要缴纳养老保险30年,退休之后可能还要用养老金养30年。”张元龙说。

  张元龙认为,我们现在的养老主要是靠年轻人,年轻人的负担很重,养老常常面临难以为继的困境。

  不过,延长退休年龄,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对此,朱启委员提出了鼓励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建议。

  “一些外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给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机会和设施,使他们继续为家庭、社区、社会作贡献。实际上,有些工作老年人干还是比较合适的。”朱启介绍说。

  白景富委员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老年人的二次就业,不只是简单地参与社会活动,有很多工作都适合老年人干,比如医生、教师,还有文化工作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白景富说。

  朱启还认为,从人口老龄化的角度看,世界范围内延长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朱启说:“道理很简单,晚退可以延迟社会保障、福利的支付,减轻社会负担。考虑我国国情和年轻人的就业问题,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用几年时间将女性的退休年龄与男性拉平,再用几年时间将退休年龄统一延长到65岁。”

  与延长退休年龄这一热门话题相伴的是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现在中国人经常说“常回家看看”,审议过程中,隋明太委员提出,应当把“常回家看看”的伦理道德要求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隋明太认为,老年人不仅需要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更需要精神慰藉和亲情陪护,在中国老龄化加速发展,城乡空巢家庭已超过50%的情况下,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指引和教育作用。

  除了关注空巢老人,辜胜阻委员还将目光投向了农村的“留守老人”。他表示,在养老这个问题上,家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家庭能做的就由家庭去做,政府应该保证人们的基本养老问题,而更高端的养老需求则要由市场来解决。

  要实现老有所养,还要重视老有所为。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委员认为,老年人的问题是重大社会问题、民生问题、道德问题和科学发展问题,希望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在修改完善过程中加重“老有所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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