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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规范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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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国资通考核[2007]111号 2007年11月5日)

各监管企业:

    现将《关于规范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把规范职务消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具体部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扎实推进。

    二、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工作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职务消费规章制度,于2008年6月底前报省国资委备案。

    三、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一项极具探索性的工作,该《指导意见》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各企业要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国资委反馈。

    四、省国资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职务消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贯彻落实到位;职务消费规章制度、年度预算方案及货币化改革方案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审批;职务消费台帐是否全面、准确、翔实;职务消费是否公开透明;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有无违反制度规定等。对于未建立健全职务消费规章制度,职务消费管理混乱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规范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

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健全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客观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正确处理出资人、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精神,切实做好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

    二、规范职务消费的基本原则。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应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从企业实际出发,坚持以下原则:激励与约束相一致;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规范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消费项目。

    四、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管理制度。各企业要对本企业负责人现有的职务消费进行认真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订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的人员范围及费用标准(额度)、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他要求等。

    企业应同时制订内部有关人员及其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管理制度,对其所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负责人经批准在其所出资企业兼职的,所出资企业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其在本企业职务消费的情况。

    企业负责人不得重复享用职务消费。

    五、职务消费改革要因企制宜、循序渐进。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项目,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要根据企业实际和职位特点,参照国内同类企业的做法,合理确定,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费用支出,不得变相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总体薪酬水平。

    企业负责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省国资委批准。企业内部人员及其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报省国资委备案。

    本指导意见下发之前已经试行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企业,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予以规范完善,并将修订后货币化改革方案履行备案审核程序。

    六、建立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制度。各企业要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应包括职务消费具体项目、享有人员、金额及上年度职务消费情况等内容。各项职务消费的标准要根据企业发展、岗位特点和效益状况,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

  七、严格职务消费项目的管理。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项目,企业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在企业列支。

    对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务消费项目,企业要严格执行审核报销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公私混淆。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务消费项目,不得同时给予货币性补贴。

    八、建立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台帐。企业要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按项目建立个人台帐。台帐以年度为时间段,详细记录各项目消费的时间、金额及主要用途等内容,为监督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执行情况提供真实准确信息。

    九、增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应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公布的内容原则上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十、加强职务消费监督。企业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职务消费作为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企业负责人应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企业内部财务部门要加强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监事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职务消费制度的企业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十一、建立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督查制度。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省国资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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