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资评价函〔2008〕492号
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我委近期对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除少数企业能够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外,多数企业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制度缺失、管理不力、清理追索不积极、监控不到位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规范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就加强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账销案存资产作为企业尚未形成最终事实损失的资产,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之一。加强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对于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事实损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省属企业要务必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提高对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账销案存资产的事实损失。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登记备案制度。各省属企业对于清产核资、年终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要进行认真甄别分类,对于符合账销案存资产专项管理的债权性、股权性及实物类资产,应当登记造册,设立备查账,确保有据可查,资产损失可追溯。
(二)规范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程序。一是要建立健全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工作程序,划定内部核准权限。二是建立和完善销案程序。在内部相关部门提出销案报告后,要组织审计、监察、法律、财务等部门对销案报告和销案依据进行审查和复核,经企业决策机构或上级单位核准同意并由企业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三是应对销案资产的基本情况、清理追索情况、销案依据、销案程序以及损失原因及责任追究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管理制度,以备后查。
(三)建立和完善账销案存资产清理追索和责任追查制度。各省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账销案存资产清理追索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大对账销案存资产清理追索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查找账销案存资产产生原因,明确工作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前清后乱,避免产生新的同类资产损失。
三、加大清理和追索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一)坚持主动清理追索原则。企业应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的定期跟踪机制,指定清理追索机构和人员,明确与资产损失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加强领导和督促,变被动消极管理为主动积极追索。
(二)探索清理追索方法和账销案存资产价值的实现方式。企业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一是应采取多种方法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可以指定内部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处理也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处理。二是通过法律诉讼、债务重组、折价出售、变卖等多种方式尽可能收回资金或残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坚持清理追索的成本效益原则,杜绝得不偿失行为发生。
(三)建立健全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各省属企业应当把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采取多种奖励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
四、加强对子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各省属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子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子企业建立健全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制度,防止无序管理情况发生;督促子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追索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子企业销案资产的审查和复核工作力度,确保销案依据和程序的公正合法;加大子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定期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五、加强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规范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加强不良资产清理回收力度,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落在实处。要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要具体抓,财务、审计、监察、法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未按规定进行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在资产清理追索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应在每年报送财务决算的同时向省国资委作专项报告。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