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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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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资考核〔2011〕1号

各省管企业: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2010年12月28日省国资委第14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是省管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管企业按照省国资委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用工制度普遍确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基本工资制度初步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员工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和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逐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但是,与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相比,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相比,省管企业还存在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市场化程度不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收入分配关系未理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2011-2013年是省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也是建立市场化用工分配机制的攻坚时期。为推动省管企业加快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管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加强岗位体系建设和岗位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全员业绩考核为保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持续改进,努力实现由制度规范向机制先进的转变,为省管企业由大变强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效率,维护公平。坚持市场化方向和效益导向,在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前提下,逐步调整理顺企业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核心骨干、一线职工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是综合配套,统筹推进。把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与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与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呼应,统筹推进改革,发挥综合效应。

    三是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充分考虑职工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在完成2008-2010年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任期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竞聘上岗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基本形成与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密切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有机衔接的市场化分配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一)健全完善用工制度,依法加强用工管理。健全并持续优化劳动定额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绩效考核、劳动纪律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做好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工作,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和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依法签订合同,明确企业与各类用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企业各类用工管理。
    (二)优化企业用工结构,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根据行业竞争特点和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不同岗位的用工形式,理顺各类用工关系,优化企业用工结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积极探索社会合作和业务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要求,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不断优化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通过持续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主动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控制用工总量。
    (三)加强岗位体系建设,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加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及企业发展的岗位体系,在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上岗条件,完善岗位说明书。同时,加强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现有在岗职工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对新进职工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并主要根据全员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职工的进出留转,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和有序进出机制的形成。

    三、进一步深化省管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一)完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加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加强企业人工成本总量调控,探索建立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向人工成本预算管理的转变,促进人工成本增长与企业竞争力提高相适应。
    (二)强化岗位绩效管理,优化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突出岗位绩效工资制作为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主导地位,积极探索符合企业不同岗位实际的其它分配形式。扎实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评价工作,动态优化岗位价值序列及工资序列划分。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水平,并根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和发展阶段合理调整。按照简化项目、优化结构、宽带薪酬的方向,优化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突出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主体地位。加强全员业绩考核,把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紧密挂钩。
    (三)加大对关键人才激励力度,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和职工承受程度,对关键性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高素质短缺人才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在坚持效益导向的前提下,逐步理顺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推动关键人才与一般岗位人员工资水平逐步与市场价位接轨,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集团总部职工工资管理,合理控制集团总部职工与权属企业职工之间、企业负责人与一线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构建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
    (四)完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秩序。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充分发挥年金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按照市场化、货币化方向推进企业职工福利制度改革,统筹考虑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福利待遇水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建立实施的薪酬分配制度、中长期激励制度、年金制度等重大收入分配事项,应事先报省国资委审核或备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听取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深化省管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各省管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省管企业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谋划2011-2013年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年度具体措施,实施方案要报省国资委备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各省管企业要认真抓好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鲁国资考核〔2010〕9号)的贯彻落实,抓紧建立完善企业全员业绩考核体系,真正做到考核的全覆盖。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奖惩紧密挂钩,使之成为职工进出和薪酬增减的主要依据,促进市场化用工分配机制的形成。
    (四)统筹推进改革。省国资委将继续把省管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纳入企业负责人2011-2013年任期主要工作考核,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各省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分层分类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的作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和劳动纠纷预警机制,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改革稳步推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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