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企改〔2009〕44号
有关省管企业:
为积极推进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我们根据《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制定了《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机械制造行业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机械制造行业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高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有效性,根据《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在总结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机械制造企业特点,制定本行业指引。
第二条 本行业指引适用范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械制造企业(以下简称省管机械制造企业)。
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第三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分出资人预算和经营者预算两个层面。
(一)出资人预算
1.出资人预算是指省管机械制造企业作为其权属企业的出资人,必须从出资人角度统揽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尤其是指导权属企业经营者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将权属企业综合考核和经营者预算相结合。
2.集团公司开展出资人预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集团的战略规划确定集团公司年度预算重点,并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围绕年度预算重点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制定集团公司年度预算总目标及目标分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预算的审定、汇总;
(4)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全面预算运行监控;
(5)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预算考评;
(6)督促、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预算的开展和完善等。
(二)经营者预算
1.经营者预算是指权属公司作为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经营者,必须从经营者的角度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使经营者预算和出资人预算有效衔接。
2.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权属企业开展经营者预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集团公司的预算重点,确定本单位的预算重点;
(2)围绕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制定本单位经营者预算目标;
(3)组织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
(4)完善经营者预算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预算文化;
(5)完善预算持续改进等。
(三)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对其权属企业而言,是出资人,要开展出资人预算管理工作;对于省国资委而言,其又是经营者,需编制经营者预算。为减少管理环节,体现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意志,集团公司的一级企业作为二级企业出资人,不开展出资人预算管理工作。
(四)出资人预算管理工作要在集团公司内部建立统一的预算组织、统一的预算制度、统一的预算流程和统一的预算表格。
第四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和其他管理工作有效衔接。
(一)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和年度经营计划紧密结合,即围绕集团公司年度计划编制预算方案;省管机械制造企业要加强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把好集团公司资源配置的第一关。
(二)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和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即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依据预算结果;省管机械制造企业要把职能部门、子分公司的考核指标和预算管理数据充分协调起来,让预算管理受到充分的重视。
(三)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以集团公司战略为核心,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引导资源配置,形成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管理、全面绩效管理一体化格局。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五条 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一)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评审与下达。
1.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
(1)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①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分解及经济形势分析;
②本年度前三年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第四季预测;
③下年度为实现战略目标和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④省国资委和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要求。
(2)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主要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总方针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计划管理部门组织分解落实到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权属企业。
(3)各权属企业组织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关计划的汇总,最后由计划管理部门形成年度经营计划。
(4)年度经营计划是对企业资源的初次配置,需要相关责任单位分析自身资源状况,通过相互博弈形成。
2.年度经营计划的评审。
(1)年度经营计划需要分级评审,即各责任单位评审后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审;
(2)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年度经营计划的评审;
(3)年度经营计划评审重点是年度经营计划本身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吻合度以及年度经营计划与企业战略的吻合度。
3.年度经营计划经评审批准后正式下达,各责任单位组织编制季度或月度经营计划。
(二)确定《预算编制大纲》,各权属企业也可跟据自身情况,编制本企业《预算编制大纲》,内容主要包括:
1.已经评审后的年度经营计划(含行业形势分析、本公司优势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
2.年度全面预算管理重点。全面预算管理重点与年度经营计划总方针趋同。主要有:
(1)促进发展战略落实;
(2)改善产品质量、控制成本费用;
(3)支持公司治理结构和绩效管理;
(4)支持市场开拓和战略布局的资源获取;
(5)支持资金有效使用;
(6)满足国资委考核要求以及满足资本市场要求等。
集团公司权属企业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重点,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自身的全面预算管理重点。
3.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目标。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与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相一致,不同的部分也要列示,以供参考。
4.影响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分析。
5.年度全面预算管理表格及说明。
6.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编制假设。
7.年度全面预算管理指标说明。
8.年度全面预算编制要求。
9.信息传递等。
(三)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支持全面预算的编制。主要内容包括:
1.部门职责界定工作,包括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便于界定预算责任。
2.消耗定额工作,包括对原辅材料消耗定额、外协配套件消耗定额、燃料动力定额、废品损失定额、劳动工时定额、制造费用定额等的制订和管理。
3.开支标准工作,包括对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标准、劳保及福利支出标准等的制定和管理。
4.结算定价工作,包括对销售价格、采购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内部转移结算价格等的制定和管理。
5.计量工作,包括对内、外部各类物料、能源的转移、消耗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计量。
6.内控程序工作,包括对销售及收款环节、采购及付款环节、生产制造环节、固定资产管理环节、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关联交易环节、担保与融资环节、投资环节、研发环节等的控制和规范。
第六条 权属企业的预算编制
(一)编制依据
1.集团公司发布的《预算编制大纲》
2.本公司发布的《预算编制大纲》
(二)编制内容
1.业务预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量与销售收入预算、生产预算、制造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编制。
(1)销量与销售收入预算是预算期内预算执行单位销售各种产品可能实现的销售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销售和利润目标、预期生产能力、预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企业在编制销量与销售收入预算时,应根据战略部署和市场分析,安排企业销售的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预测各类产品和区域市场的销量和销售价格,从而确定企业销售收入预算。
(2)生产预算是从事产品加工的预算单位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生产规模及其产品结构的预算,其主要内容有各类产品生产量预算和存货预算,主要根据销售预算、期初存货数量、期末目标存货数量以及预期生产能力编制。
(3)制造成本预算是从事产品加工的预算单位在预算期内为完成生产预算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预算,包括实物成本、燃料动能、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预算。制造成本预算主要在生产预算基础上,按照各成本项目的目标单位成本编制而成,并区分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
(4)营业成本预算是预算单位对预算期内为了实现营业预算而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必要的直接成本预算,主要依据产成品期初期末预算及产品销量预算综合编制。
(5)采购预算是预算单位在预算期内为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商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预算,主要根据制造成本预算、生产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以及各类采购物资的预测采购价格等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预算期内预算单位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等预算,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性质,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或按照零基预算法根据预算期实际需求预测编制。其中:科技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示。
(7)企业对其他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等项目,可根据该项目业务的发生对预算报表的影响程度区别处理:如果预计该项业务的发生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可以在预算编制时简化处理;否则应该分项编制预算。
(8)企业对上述各项业务发生的税金,应同步编制,反映税金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2.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设备投资预算、在建工程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等。
(1)设备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技改所需购置机器设备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战略规划、设备现状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设备投资预算应按用途列示,通常包括更新、提效、扩能、品质等项目。
(2)在建工程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土建、安装、厂房建设等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本单位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在建工程投资预算按工程进度预测各期投资额,并列示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项目信息。企业如有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国家财政生产性拨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企业技术改造方案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
(3)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为了获得其他企业单位的股权及收益分配权而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权益性资本投资计划编制。企业转让权益性资本投资或者收取被投资单位分配的利润(股利)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
(4)债券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为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所作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证券市场行情编制。企业转让债券收回本息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
(5)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
3.资金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流量的预算,主要包括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日常资金收支预算和筹资预算。资金预算应保证企业在预算期内实现资金收支平衡。
(1)日常资金收支预算是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应结合企业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收付款政策,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进行同步编制。
(2)企业应对预算期内的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进行综合平衡,确定资金不足和资金盈余,据以确定编制筹资预算或还款计划。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4.财务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汇总反映有关预计现金收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预算,主要以预计现金流量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
(1)预计现金流量表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企业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支出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他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作为企业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依据。预计现金流量表也可用资金收支汇总表代替,该资金收支汇总表包含所有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等相关联的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
(2)预计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预计损益表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或者营业成本预算、折旧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5.企业在编制上述预算之外,还应根据企业管理需要编制反映企业关注重点的专项预算,通常包括质量成本专项预算、废品损失专项预算、物流费用专项预算、大修理费用专项预算、研发费用专项预算、工资性支出专项预算、折旧费用专项预算等。
6.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编制预算准备。企业为适应预算期间内、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的不确定性,为确保预算目标的达成,而预先准备一部分资源,在一定条件下,经一定审批程序方可使用该资源,以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编制管理
1.企业全面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预算编制期间一般为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会计年度进行编制,并分解到季度或月度。
2.根据机械制造企业行业特点和生产组织方式特点,预算编制通常以销售预算为编制起点。
(四)编制方法
企业可根据预算项目的不同,选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全面预算。
1.固定预算是根据预算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固定费用或者数额比较稳定的预算项目。
2.弹性预算是在按照成本(费用)特性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量、本、利之间的依存关系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与预算执行单位业务量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项目。
3.滚动预算是随时间的推移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自行延伸并进行同步调整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季度预算的编制。
4.零基预算是对预算收支以零为基点,对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或者各项收入的可行性以及预算数额的大小,逐项审议决策从而予以确定收支水平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不经常发生的或者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预算项目,如对外投资、对外捐赠等。
5.概率预算是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预算项目,估计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根据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其期望值,从而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难以预测变动趋势的预算项目,如销售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等。
(五)编制程序
1.权属企业依据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大纲》要求,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大纲》,并阐述实现集团目标的可行性与资源配置要求,经总经理签字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就权属企业年度《预算编制大纲》与权属企业沟通和协调;
3.权属企业根据《预算编制大纲》的时间要求,完成本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经本公司总经理签字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4.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完成权属企业全面预算对集团公司预算大纲的符合度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
5.每年12月31日前,权属企业预算方案经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字通过后组织实施,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与权属企业总经理就关键业绩指标签订《责任书》。
第七条 集团公司预算编制
(一)集团公司总部预算参照第八条编制。
(二)集团公司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其程序如下:
1.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权属企业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的综合平衡与协调,并进行汇总;
2.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于每年12月31日前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编制方案。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八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预算方案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下属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企业内从高层领导到基层组织全员参与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九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对重要项目和关键目标,可将年度预算分解为每月、每周或每日的目标进行重点控制,并落实责任人,指定牵头实施组织,制定控制措施等一系列方法。
第十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通过现金流量管理实现预算过程控制。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取,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控制机制,主动优化业务预算方案,由过度关注财务结果的预算转向更加关注过程控制的全面预算管理,保证业务预算之间以及与财务预算之间的相关性、正确性,使预算与计划实现更加紧密的衔接,以更好地指导业务开展。同时应做好对预算预案的研究,增强应对变化能力。
第十二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及时记录各责任主体预算执行信息,并可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设置预警标准,以对各预算指标进行预警控制。
第十三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建立严格规范的财务收支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在预算指导下实行集权与分权的统一。针对采购、销售、基建工程、投资、融资、担保、日常管理等不同事项的不同金额,授予从部门负责人到董事会的不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全面预算分析及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单位定期分析并报告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企业预算管理办公室应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及时分析检查,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形成预算差异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定期组织召开预算分析会议,对企业预算目标和各责任主体分解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寻找差异、剖析原因、制定管理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
第十六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于二季度和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向省国资委报送半年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持续的完善各项管理基础,包括各项消耗定额的修订和细分、价格和标准的维护、计量手段和方法的完善以及制度流程的优化等。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十八条 调整原则
(一)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大纲》要求,保障年度预算目标实现;
(二)符合发展规划要求,促进内部资源优化;
(三)调整重点为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的、非常的差异因素。
第十九条 调整分类
(一)预算目标调整:即对影响到预算责任单位综合经营目标发生变动的事项进行的调整;
(二)预算保障措施调整:即对不影响预算责任单位综合经营目标发生变动的执行措施事项的调整;
(三)年度业绩考核调整:即年度业绩考核是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项符合调整条件的事项进行一次性调整。
第二十条 调整条件
(一)预算目标调整条件
1.国家级地方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家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组织、战略调整,如:集团公司出于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预算责任单位之间进行整合、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等。
(二)预算保障措施调整条件
1.不符合预算目标调整条件;
2.经调整后,对保障预算责任单位综合经营目标的实现将产生促进作用。
(三)年度业绩考核调整条件
1.主要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及主导产品加权平均市场价格与预算基础相比偏差超过±15%部分;
2.特殊事项:
(1)实际与预算基础相比,产品结构偏差形成的毛利±20%部分;
(2)管理费用中固定费用实际与预计基础相比±5%部分;可控费用实际与预算基础相比±10%部分;专项费用与预算基础相比±10%部分;
3.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调整形式
(一)中期调整:即每年7月由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条件分别由子公司和职能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二)授权调整:即由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预算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实际运营状况随时进行调整;
(三)认定调整:即由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预算责任单位提出的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请求进行认定,提出调整建议,报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二条 调整程序
(一)预算目标调整程序
1.预算目标调整按中期调整方式在半年度时进行调整;
2.每年7月,由权属企业和职能部门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对符合预算目标调整条件的事项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别经权属企业总经理和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通过后,报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3.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调整预算目标申请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建议报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
4.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预算目标调整方案,作出是否调整预算目标的决定;
5.权属企业和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决议完成预算目标调整工作。
(二)预算保障措施调整程序
预算保障措施调整按逐级授权调整方式由预算执行人进行调整。
(三)年度业绩考核调整程序
1.年度业绩考核调整按认定调整方式于年终考核时进行调整;
2.各预算执行单位于次年初,对上年度预算目标调整事项进行汇总,并附带相关证明文件,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报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审议;
3.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调整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议意见,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
4.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调整报告做出是否调整的决定;
5.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完成对预算执行单位经营业绩的认定工作;
6.集团公司追加预算目标的事项,由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小组进行测算,分别与子公司、职能部门沟通后,由子分公司和职能部门编制新预算。
第六章 预算考核
第二十三条 全面预算考核是企业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应融入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中。预算考核指标可采用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方法,与企业预算目标和预算管理主题紧密结合,预算考核指标体系即要体现企业经营目标导向,也要体现企业管理重点导向。
第二十四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算审计,纠正全面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全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第二十五条 预算年度终了,各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于2月底前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省管机械制造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向省国资委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各企业对内部预算执行单位的考核可分为年度考核和期间考核。期间考核可按企业实际情况分为月度、季度和半年考核。企业全面预算考核是预算 单位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当与预算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 省国资委每年将结合年度财务审计,对省管机械制造企业预算管理工作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考核,并将预算管理工作与经营者业绩相结合,同经营者薪酬挂钩。
第七章 预算文化和信息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注重预算文化的培育。提高预算意识和认知水平,营造浓厚的预算管理氛围,主要包括:
(一)领导要带头倡导、组织学习全面预算管理;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与宣传活动;
(三)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走出去、请进来”,借助外部智力与经验,快速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跟踪学习预算的创新与发展并持续宣传。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文化提炼与推广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具有企业特色的预算文化,影响员工形成主动参与预算过程、接受预算约束、自我控制、主动优化业务方案等良好的预算行为。
第二十九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应努力加强预算信息化工作,借助信息管理平台,提高预算效率和质量。省管机械制造企业要尽快提高自身预算体系的成熟度,系统规划,科学实施,早日实现预算信息化。
第三十条 有条件的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全面预算管理软件,通过软件实现预算编制、分析和过程控制,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第三十一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在建设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中,应加强全面预算历史数据库的建设。
第三十二条 省管机械制造企业可以借助其他信息管理平台,如办公自动化(0A)、会计电算化、资金集中结算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等减少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量,提高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效率,为全面预算管理改进提供支持。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指引由山东省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