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27日发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白皮书说,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案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审议和表决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白皮书还指出,在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法律法规配套规定制定工作;完善法律解释机制的途径和方法,建立法律解释常态化机制,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法律适用依据的,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健全备案审查机构,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改进备案审查方式,加强对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健全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常态化,确保法律体系内在科学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