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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六大重点

来源:上海国资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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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三至五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

  国资布局:经营性国资基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集中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先导性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

  企业发展:形成2-3家充分发挥投融资和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8-10家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

  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基本完成1000多家非主业企业的资产调整、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由18%提高到40%左右,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

  法人治理:基本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形成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国资监管:形成全面覆盖市属经营性国资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委托监管制度,实行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管。

  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会议关注的六大关键词。

  会议指出,今后3-5年,是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当前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重点做好6项工作。

  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

  在监管体系上,首先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有遗漏,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必须统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市经营性国资的统一监管制度,包括产权评估、国资收益、财务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方面。通过实行统一规则,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资监管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国资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市属经营性国资,由市国资委实施直接监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公安、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建设领域及金融保险类国资,可以实行委托监管。要完善委托监管方式,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

  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都要积极支持它们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实现优势互补。要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上海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向全国、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全国性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是整合资源与主业发展相结合。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更加突出主业发展,同时兼顾调整搞活副业。要加快推进行业整合,既要推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重组,也要推动金融、文化类等企事业重组。要大力推进强强联合,通过兼并、收购、换股、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要引导企业用好国家并购贷款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本市企业重组联合相关扶持政策。

  推进董事会建设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产业类、资产经营类、政府投资类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产业类和资产经营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实行决策层与经营层分开,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除总经理外,经理层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部分政府投资公司具有公益性,可以先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但是要切实加强监事会建设,加快建设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硬化”监事会监督功能。

  二是要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要加快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同时,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尽可能从外部选聘。

  三是落实董事会权职,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度和有效性。要加快落实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的权责。处理好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董事会保持独立性和有效性,保证重大事项实现集体决策和有效制衡;经理层受董事会委托负责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四是深化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逐步理顺企业干部管理体制。要以推进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经营者的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企业经营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试点,推进经理人市场建设,创造一个既规范运作,又有利于优秀企业经营者脱颖而出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机制。

  推进国资管控模式优化

  一是加快建立“一对多”的国资流动平台。要打破原来“一对一”的行业控股公司模式,发挥资产经营公司“一对多”资本配置功能,通过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及时有效、有进有退地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是强化资产经营类公司资本运作的功能。进一步发挥现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功能,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资产经营类公司的能力和水平。要培育具有投资银行功能作用的国资经营公司,在实践中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不拔苗助长。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积极转型为资本运作平台,特别是对部分需要调整的企业集团整建制转型。

  三是逐步建立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国资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推动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国资委暂时持有这些整体上市企业的股权,条件成熟时把这些股权转移到资本运作平台,剥离资产委托国资运作平台进行处置。同时,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实现国资的顺畅流转。

  四是不断提高各类国资收益管理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国资收益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安排国资收益使用计划。

  推动非主业资产调整转型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

  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谨慎操作”的原则,加快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进行非主业资产调整、中小企业改制,止住“壳体企业”出血点,整合优化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重点做好“退、转、变、清”4篇文章。

  一要退,加快调整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中小企业和劣势企业。国有企业集团重点要做到两点:一是横向收缩跨度。要根据已经公布的主业目录,加快业务调整,该退出的加快退出,集中有限资源,做强做优主业。二是纵向收缩级次。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要控制在3级之内,以提高决策效率,提高市场敏锐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要转,推动非主业资产转变整合。国有企业集团要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快整合非主业资产,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社会化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转变,没有条件的要进行市场化处置、退出。

  三要变,推动一批有技术、有品牌、有实力的产业类企业变优变强。要坚持以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推动技术创业和服务创新,加快产权制度、组织体制与机制创新,形成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着眼长远,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加快核心技术创新,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同时,在企业品牌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塑造品牌文化,提升品牌内涵,加快品牌扩张步伐。

  四要清,尽快清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三高企业”的调整。要加大政策突破力度,尽快解决存续企业遇到的人、税、债、费、企业更名、土地产权过户等问题。通过建立制度机制,确保改革过程中不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国资监管机构要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鼓励企业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淘汰“三高企业”,要注意妥善安置好企业职工和有关人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会议指出,政府机构的调整改革过程,也是政企分开拓展深化的过程。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态度要坚决。这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的政企分开,不能有遗漏空间,要全部落实到位。要使党政机关与直属企业彻底脱钩,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把政府部门的职能真正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企业、为市民、为社会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

  二是责任要落实。直接依附挂靠和从属于党政机关,以及党政机关直接接管的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纳入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

  三是操作要稳当。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政企分开。第一步,把机构改革涉及拆并机构下面的企业情况理清楚,不要出现新机构还挂着老企业的情况。第二步,分清资产的性质,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归属不同管理部门。对于经营性资产能一步到位的,必须坚决分离划转;暂时不能到位的,可以过渡性挂靠,加强市国资委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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