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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红光:着力推动上海国企科学发展

来源:上海国资作者: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沈红光
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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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以来,特别是自2008年9月上海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后,国资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当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有些企业在客观上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我有3点建议。

  以学习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切实推进企业的科学发展

  日前,中央已经召开了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和第二批活动部署大会。在这次会上,中央明确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一个指导检查组。这次活动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实践性,所谓实践性就是要解决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来解决一些问题,而且力求要有效果。结合前一段的调研,建议大家要思考以下问题。

  首先,我们每个企业要紧紧抓住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机会,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

  国资委系统企业十分重视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找差距,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谋求发展,针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深化战略定位、主业发展、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到目前为止,已有18家企业集团上报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3年行动规划(草案)。这一做法值得充分肯定。

  接下来,各企业要不断完善行动规划上报国资委。今后每年的目标考核,要把每个企业提出的3年行动规划作为考核依据。

  其次,要处理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关系。

  各企业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的有关精神。尽管中央根据现在全球的经济形势,提出的是“三保”原则。但同时又非常强调,为了切实做好“三保”,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概括地说,就是要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好。扩大内需是根本途径,调整结构是主攻方向,改革开放是强大动力,保民生是出发点、落脚点。

  因为现在的经济形势是处于下行的态势中,因而对保增长容易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但是,有时候保增长和调结构会产生矛盾,它们之间的结合点比较难找。而且保增长与调结构相比,调结构的难度更大。所谓调结构,就是要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同时还要调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

  第三,要解决好一些企业领导班子和少数领导干部精力不集中的问题。

  企业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本企业的发展,一定要积极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等。对企业已经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是企业领导班子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回避矛盾,要采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在企业转型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利益矛盾、领导干部的安排,能解决的就应该积极解决。对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作为一项事业来对待。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做到上下联动,真正推动企业发展

  国资委这几年在定位上是作出努力的,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国资委提出了“三保”:保政策落地、保服务到位、保协调有效。现在关键问题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不少困难,有时候需要上下联动。

  市政府在学习实践活动基础上,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已经确定的4个方面的重要改革内容,包括: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并特别强调,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要整体上市,或者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做大做强主业,推动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制改组。

  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国资企业的管理体制,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整合与重组,增强地方金融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意见。

  贯彻落实《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平台。要分类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试点单位董事会建设,制定董事会选聘经理人的实施细则,加大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的市场选聘力度。

  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平台,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做到位,原因是多方面的。希望我们跟企业双向之间,上下联动,把这4个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好。

  推进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公司治理结构,实际上从组织部的考虑,要与国资委协同起来。

  要把独立董事和外派监事为重点的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抓紧落实到位。对于独立董事选聘,我们在操作过程中还是非常尊重企业集团意见的,基本是运用协商的方法。当然在过程中,还有很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在社会征聘的报名者中,第一批首先认定独立董事40多人。如果暂时没有合适的人员,在第二批再逐步配到位。第一步一定要走好。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一定要把经营层副职的任免权还给董事会。第三步,对这些独立董事和外派监事的考核一定要跟上配套。

  在这三步上,各企业应该表现出积极性和主动性,尽量由企业把能做的全做完。

  关于党的建设,主要研究4个问题:一是企业党组织如何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二是在干部任免问题上,怎样做到既符合党管干部原则,又要适合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需求;三是如何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做到监督有效;四是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凝聚力作用,把职工群众凝聚起来。这4个问题,一定要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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